#毒贩#出狱后干起老本行 黄岛区检察院“零口供”毒贩当庭服判

半岛采访人员 孙桂东
近日 , 黄岛区检察院在办理“零口供”被告人吕某贩卖毒品罪一案中 , 提前介入引导侦查 , 及时通过GPS定位系统和交通大数据平台调取关键证据 , 并依法追漏相关贩毒事实 , 法院以被告人吕某犯贩卖毒品罪 , 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 , 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
吕某因贩卖毒品罪2012年7月11日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 并处罚金五千元;2017年6月27日因犯贩卖毒品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 , 并处罚金四千元 , 不得假释 , 2018年4月27日刑满释放后 , 再次从事“老本行” 。
2018年8月18日至10月30日期间 , 张某受他人所托 , 多次驾驶出租车载王某至吕某家附近 , 由王某至吕某家中购买冰毒 , 综上 , 吕某贩卖毒品11次 , 共计5.5克 , 在其住处查获6.71克 , 合计12.21克 。
检察官在审查办案中发现 , 50多岁的吕某系毒品再犯 , 反侦查能力较强 , 一直处于“零口供”状态 。因贩卖毒品犯罪比较隐蔽且大多单线联系 , 购毒下线未全部到案 , 且证人对吕某家的位置描述存有出入 , 致使全案证据体系比较薄弱 。
【#毒贩#出狱后干起老本行 黄岛区检察院“零口供”毒贩当庭服判】为此 , 检察官仔细查阅卷宗 , 引导侦查机关补充完善证人辨认地点 , 并通过GPS定位系统对吕某家进行交互定位 , 确认两名证人描述位置均为吕某家附近 。同时 , 通过证人多次驾驶出租车购买毒品为突破口 , 通过交通大数据平台 , 及时调取了案发时涉案出租车的GPS行驶轨迹 , 并根据该行驶轨迹印证了证人购毒、送毒的行驶路线 , 在购毒下线未到案的情况下 , 依法追漏了一笔贩毒事实 , 从而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条 , 在被告人吕某“零口供”情况下依法提起公诉 。
庭审中 , 公诉人依法出示相关证据 , 被告人吕某在铁证面前百般抵赖 , 拒不供认 , 最终法院全部采纳检察机关指控并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 被告人吕某当庭表示服从判决 , 不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