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晨』李晨网络侵权案一审败诉 法院驳回全部诉讼请求


_本文原题:李晨网络侵权案一审败诉 法院驳回全部诉讼请求

『李晨』李晨网络侵权案一审败诉 法院驳回全部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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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开判决

『李晨』李晨网络侵权案一审败诉 法院驳回全部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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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晨提出诉讼请求

『李晨』李晨网络侵权案一审败诉 法院驳回全部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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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驳回诉讼请求
搜狐娱乐讯 4月16日 , 北京互联网法院网站公布了李晨与李某某网络侵权案一审判决书 , 裁判日期为2020年1月10日 。 该案中 , 被告发布了内容为“李晨范冰冰 这是一篇刷屏了的《渣男李晨现形记》”等内容 , 李晨方认为侵犯了自己的名誉权 , 要求被告公开赔礼道歉 , 并赔偿经济损失15万元 , 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元 。

『李晨』李晨网络侵权案一审败诉 法院驳回全部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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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晨网络侵权案一审败诉
【『李晨』李晨网络侵权案一审败诉 法院驳回全部诉讼请求】法院判决表示 , 被告转发娱乐圈明星相关文章并无明显不当 , 亦不存在损害李晨名誉权的主观恶意 , 未构成对李晨的侮辱和诽谤 , 所以被告的行为不构成对李晨名誉权的侵害 , 并驳回了李晨的全部诉讼请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