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最高检发布第十批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典型案例

本报采访人员 周斌
检察建议推动解除对个体工商户的限制消费令;羁押必要性审查 , 为民营企业挽回损失;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 对涉疫妨害公务行为作出不起诉决定……4月17日 , 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第十批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典型案例 。
检察监督疏通生产经营堵点
【典型案例】在江苏省某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非诉执行监督案中 , 环保部门对一家未执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建材经营部 , 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2019年1月 , 法院对该经营部发出限制消费令 , 并将其负责人卢某列入限制消费名单 。 当年3月 , 法院确认该经营部已停产停业 , 遂以执行完毕为由予以结案 , 但一直未解除卢某限制消费令 。
2020年3月 , 卢某向检察机关申诉 , 其已全部履行停产停业义务 , 环保手续也已齐全 , 恢复正常经营 , 现疫情形势好转 , 准备外出进货 , 处理订单 , 但因限制消费令仍未解除 , 导致其无法购买合适的高铁票、飞机票 , 影响复工复产 。
检察机关随即开展调查核实工作 , 调阅案卷 , 与卢某进行线上调查谈话 , 并到该经营部现场实地查看 。 3月18日 , 检察机关依法向法院提出对卢某限制消费令予以解除的检察建议 , 法院采纳并于当天将卢某移出限制消费名单 。
在上海市某区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非诉执行监督案中 , 检察机关采取多种形式推进金某合理诉求的解决 , 最终法院删除了金某失信信息 。
【以案释法】限制消费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 , 是促使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重要制度 。 如果违反法律规定限制消费、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或者对已满足解除消费限制、删除失信信息条件时不予及时解除、删除 , 将对被执行人工作生活造成不良影响 , 损害其合法权益 。
在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中 , 对于被执行人已经履行义务 , 但法院没有及时依法解除限制消费令的 , 或被执行人因没有履行义务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但理由具有一定正当性的 , 检察机关应当加强调查核实 , 查清案件事实 。 针对确有错误的行政非诉执行活动和行政决定 , 应当依法提出检察建议 , 保护被执行人特别是当涉案被执行人为民企、个体工商户的合法权益 , 或通过与法院和相关单位沟通 , 在法律框架内尽可能为个体工商户和企业提供便利 , 助力复工复产 。
羁押必要性审查为民企止损
【典型案例】在上海市闵行区王某某涉嫌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案中 , 一网络科技公司的App软件只允许注册用户上传一定数据大小的图片文件 , 王某某利用自动切片上传程序 , 将影视剧文件分割成若干图片 , 以每分钟上千次的频率上传 , 实现上传图片的自动连续播放 , 消耗App服务器宽带流量 。
2月21日 , 闵行区人民检察院对王某某批准逮捕 。 王某某认罪态度好 , 有诚恳的赔偿意愿 , 检察官积极与其家属、辩护律师就赔偿被害单位损失事宜进行沟通 。 王某某家属经尽力筹款 , 代为赔偿部分损失 。 被害单位对王某某表示谅解 , 请求司法机关从轻处罚;并表示在疫情期间收到退赔的经济损失 , 对其复工复产有很大帮助 。
4月10日 , 闵行区检察院召开羁押必要性审查公开听证会 , 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 , 在充分听取辩护律师、被害单位、侦查机关承办人意见的基础上 , 认为王某某认罪悔罪 , 系偶犯、初犯 , 家中有年幼子女需要抚养照顾 , 且已部分赔偿被害单位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 , 一定程度上化解了社会矛盾 , 遂向公安机关提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 。 4月13日 , 王某某被取保候审 。
【以案释法】刑事诉讼法规定 ,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 , 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 。 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 , 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明确 , 已经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 , 检察院应当及时对羁押必要性进行审查 。 经审查 , 认为没有继续羁押必要的 , 应当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 分页标题
检察机关在疫情防控期间 , 应当积极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 , 对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 , 及时建议变更强制措施 。 羁押必要性审查可采取公开听证的方式进行 , 实现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公信 , 有利于化解矛盾 , 促成谅解 , 降低影响社会稳定的消极因素 , 依法维护、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 以利其生产经营 。 同时 , 在司法办案过程中 , 对涉民营企业财产损失的案件 , 都应当通过积极履职全力追赃挽损 , 把损失和社会危害降到最低 。
适用认罪认罚源头治理纠纷
【典型案例】在江苏省常州市王某某妨害公务案中 , 1月29日 , 王某某一家三口从外地返回常州 , 未按要求及时向所在社区报告 , 有外出活动 , 且拒绝张贴居家隔离告示单 。
民警、协警上门后 , 王某某仍拒不配合 , 抢夺民警手电筒 , 扯下民警口罩 , 并将其小臂咬伤 , 后被民警当场制服 。 王某某的儿子梁某生用拳头击打协警面部、耳部 , 王某某丈夫梁某洲欲动手时被拦住 。
公安机关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对王某某等3人立案侦查 。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提前介入该案 。 考虑到梁某洲被及时控制 , 梁某生暴力行为较轻微 , 归案后认罪悔罪 , 且即将毕业刚获得工作 , 王某某认罪态度较差等不同情形 , 检察机关建议公安机关对3人分别作出不作为犯罪处理、取保候审、以刑事追诉处理 。 公安机关采纳了检察机关的建议 。
移送审查起诉期间 , 王某某认罪认罚 。 3月13日 , 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 , 缓刑一年 。
贵州省平塘县张某发、张某华涉嫌妨害公务案与上述案例类似 , 在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情况下 , 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并公开宣告 , 对两人进行了训诫教育 。
【以案释法】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为防控疫情而采取的防疫、检疫、强制隔离、隔离治疗等措施的 , 依照刑法规定 , 以妨害公务罪定罪处罚 。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 , 以妨害公务罪定罪 , 从重处罚 。
疫情防控期间 , 相关人员都应当严格遵守防控措施 , 服从政府人员、公安民警依法管理 , 发生纠纷、冲突时 , 要依法、合理表达诉求 , 而不能诉诸暴力 。
【检察机关■最高检发布第十批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典型案例】检察机关在办理此类案件时 , 既要依法从严惩治暴力抗拒、严重破坏防疫秩序的犯罪行为 , 有效维护正常防疫秩序 , 又要注重矛盾纠纷的源头治理 , 充分发挥认罪认罚从宽的制度优势 。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 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并愿意接受处罚的 , 应当依法从宽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