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印发2020年度立法工作计划

【『』证监会印发2020年度立法工作计划】

『』证监会印发2020年度立法工作计划
本文插图
新民晚报讯(采访人员 许超声)为进一步做好2020年证券期货监管规章等立法工作 , 保障修订后的《证券法》顺利施行 , 依法推进资本市场长期稳定健康发展 , 证监会近日印发了2020年度立法工作计划 , 对全年的立法工作做了总体部署 , 拟制定、修改的规章类立法项目合计53件 , 其中 , 列入“力争年内出台的重点项目”42件 , 列入“需要抓紧研究、择机出台的项目”11件 。
具体包括:一是落实修订后《证券法》的各项要求 , 做好与法律规定衔接 。 其中 , “力争年内出台的重点项目”包括:制定《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内部控制管理办法》《欺诈发行上市股票责令回购实施办法(试行)》;修改《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等 。 抓紧研究、择机出台的项目”包括:制定《程序化交易管理办法》;修改《证券市场禁入规定》《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 。
二是做好创业板注册制试点改革配套规则制定工作 。 其中 , “力争年内出台的重点项目”3件 , 包括:制定《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修改《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 。
三是强化法治政府建设 , 推进依法行政 。 其中 , “力争年内出台的重点项目”3件 , 制定《证券期货市场监督管理措施实施办法》《证券期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修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 。 “需要抓紧研究、择机出台的项目”1件 , 即修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冻结、查封实施办法》 。
四是着力推进资本市场发展 , 规范市场主体行为 。 其中 , “力争年内出台的重点项目”13件 , 包括:制定《证券基金投资咨询业务管理办法》《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修改《证券结算风险基金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管理办法》等 。 “需要抓紧研究、择机出台的项目”6件 , 包括:制定《证券公司业务牌照管理办法》《债券回购交易结算管理办法》等;修改《证券期货市场统计管理办法》《证券期货业反洗钱工作实施办法》等 。
除了上述规章项目外 , 2020年证监会还将继续配合全国人大有关部门做好制定《期货法》、修改《刑法》等立法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