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庐新闻#关键时刻垫付抢救费!钱从这里出


发生交通事故时 , 受害人抢救费用由谁垫付?
肇事车车主?交强险?
现在 , 又多了一种方式——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垫付 。
近日 , 我县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成功垫付抢救费用32812.48元 , 这是自《桐庐县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发布以来 , 我县首例交通事故救助基金抢救费垫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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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插图
3月26日17时许 , 城南街道滨江路与学圣路交叉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 , 一辆电瓶车与一辆轿车相撞 , 电瓶车驾驶人童某受伤严重 , 被送往桐庐县中医院抢救 。 经医院诊断 , 受害人颅脑损伤严重 。 由于事故发生突然 , 抢救费用较大 , 受害人家属一时间难以筹措高额的抢救费用 。
据悉 , 当出现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或其他确需救助基金救助的情况 , 可以垫付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全部抢救费用 。
县交警大队经初审 , 该起事故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 , 符合我县道交基金抢救费用垫付使用范围 , 开具了《垫付通知书》 , 由县中医院发出垫付申请 。 县道交中心在收到垫付申请后 , 立即启动救助审核流程 , 帮助受害人成功申请并完成了道路救助基金抢救费垫付流程 , 保证了伤者的顺利抢救 。
目前 , 伤者正在县中医院继续接受治疗 , 后续 , 根据县交警大队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结果 , 将由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偿还救助基金垫付的费用 。
来源:县财政局
编辑:王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