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庄』山东力争3年内培育约1000个景区化村庄 以文旅振兴乡村


_本文原题:山东力争3年内培育约1000个景区化村庄 以文旅振兴乡村
【『村庄』山东力争3年内培育约1000个景区化村庄 以文旅振兴乡村】

『村庄』山东力争3年内培育约1000个景区化村庄 以文旅振兴乡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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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积极发展乡村旅游的青州柿子沟 。梁犇 摄
中新网济南4月24日电 (赵晓)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等五部门23日联合制定发布《关于开展村庄景区化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 提出该省将力争到2022年底 , 建成1000个左右景区化村庄 , 促美丽乡村向景区化乡村转型升级 。
根据《意见》内容 , 在未来3年里 , 山东将通过部门联合、资源整合、政策聚合、环境保障和综合考核等方式 , 把“村庄业态完善、配套设施齐全、管理服务规范、生态环境优良”四个方面建设作为基本考核点 , 积极引导基础条件较好的村庄按照国家A级旅游景区核心标准进行建设 , 力争到2022年底 , 有1000个左右景区化村庄在旅游公共服务设施等方面达到3A级旅游景区的核心标准 。
《意见》强调 , 景区化建设要紧紧依托乡村自然风貌 , 注重保护古村落、古民居、古建筑、古树名木 , 强化村落布局和景观协调搭配 , 并根据当地资源禀赋、区位交通条件等特点 , 保留乡风、乡味、乡情、乡貌和乡愁 , 因地制宜设计开发旅游产品 , 丰富旅游业态 , 防止照搬照抄和大拆大建 , 培育打造一批宜居、宜业、宜游的景区化村庄 。
《意见》提出 , 在培育景区化村庄的过程中 , 山东将创新“旅游+”的特色发展模式 , 深度开发农旅融合产品 , 丰富旅游业态 , 拉长产业链条 , 为美丽乡村建设提供可持续产业支撑 , 同时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 , 鼓励和引导农民主动参与建设 , 探索“公司+专业合作社+农户”等新型发展模式 , 带动村民增收致富 。

『村庄』山东力争3年内培育约1000个景区化村庄 以文旅振兴乡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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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民宿旅游项目落地枣庄葫芦套村附近的翼云湖畔 。赵晓 摄
《意见》明确 , 景区化村庄将围绕游客多元需求发展旅游业态 , 针对不同游客市场 , 实现个性化、差异化、分层化的村庄业态建设 , 发挥山区、平原、滨海、海岛的资源优势 , 挖掘乡村生态、生产和生活的个性特色 。 山东也将以产业融合为契机 , 推动村庄景区化建设与农、林、牧、副、渔等传统乡村产业的融合 , 培育发展乡村休闲度假、研学旅游、养生养老、创意农业等新兴旅游业态 。
据了解 , 村庄景区化建设标准将依据国家A级景区建设标准 , 各村庄应具备鲜明的入口形象、足够的停车位、完备的服务中心、A级标准的旅游厕所、系统的旅游标识、休闲和娱乐的乡村景点、完整的游览线路以及一批旅游经营农户等“十有”功能 。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