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汉奸在日本留下巨额遗产,妻子跨国打官司,胜诉后财产捐给国家

赵欣伯担任“伪满洲国”立法院院长 , 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大汉奸 。他利用身份 , 偷偷在日本购置大量的土地、房产 , 后来由于日本经济迅速恢复 , 他的财产也膨胀到一个巨大的数字 。然而很遗憾的是 , 赵欣伯在中国因病去世 , 并没有来得及处理 。他的妻子以及后代 , 为了能够拿回这笔财产 , 费尽周折 , 就这样一场持续20年之久的跨国官司开始了 。想了解这个故事的来龙去脉 , 还得从赵欣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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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欣伯 , 生于1890年 , 履历相当的丰富 , 辛亥革命之后加入国民党 , 第二次革命失败后 , 给日本人当中文老师 。1915年 , 留学日本 , 并获得日本东京帝国大学法学博士 。在日本留学期间 , 认识了土肥原贤二、板垣征四郎 , 回国之后 , 被本庄繁推荐 , 成为张作霖的法律顾问 。九一八之后 , 1932年 , 帮助日本筹建了“伪满洲国” , 并担任立法院院长 。1937年 , 被指认贪污罪 , 定居日本 。1939年 , 回国担任伪华北政务委员会法律顾问 。从他这些履历上来看 , 赵欣伯与日本军界有着很深的联系 。1945年 , 日本投降之后 , 赵欣伯被国民政府宣布为汉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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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我们说一下赵欣伯的家庭状况 。
第一任妻子 , 是一个青楼女子 , 叫做王碧琰 , 他用毕生的继续 , 支持赵欣伯在日本求学 。赵欣伯对于这位妻子 , 可谓是又爱有敬 , 遗憾的1919年因为医疗事故去世 。
第二任妻子叫做赵碧琰 , 原名耿维馥 , 辽宁人 。赵碧瑛是赵欣伯妹妹的同窗好友 , 一直很仰慕于他 , 赵欣伯妻子去世之后 , 就主动追求于他 。
尽管赵欣伯接受了他 , 可是提出一个很苛刻的条件 , 就是必须改名为赵王碧琰 。1925年 , 两人生下一个儿子 。在这期间赵欣伯逐渐遭遇冷遇 , 被一个虚职派往日本 。政治前途不顺 , 赵欣伯开始研究投资 。在这期间 , 他用赵碧琰的名义 , 在领町、飞田给 , 神奈川县等地购置了大量的房产 , 并在原住宅的房子之下埋下了很多的黄金珠宝 , 这个地下室后来被美军发现 , 财产全部由日本大藏省保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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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文说道 , 赵欣伯在土肥原贤二的支持下 , 从奉天市长算起 , 在高职位上干了六七年的时间 , 这段时间搜刮的钱财 , 就是他购买房产的资金来源 。1939年 , 赵欣伯回到北平 , 担任伪华北委员会法律顾问 , 他就在北京买了好几套院子 , 并在自己居住的宅子内 , 挖了一个大坑 , 埋下了一个铁箱子 , 里面装的全是东京房产的地契 , 是他给老婆孩子留下的最大、最安全的一笔财产 。
1943年 , 夫妻两人专门去东京 , 将财产交给铃木弥之助代为管理 。可悲的是 , 赵欣伯再也没有回去 。1945年 , 日本柔投降 , 1946年 , 赵欣伯被国民政府以汉奸罪逮捕 , 1948 , 年解放军兵临城下之际被保释 。1951年 , 被公安局传讯拘留 , 死于拘留所 。赵欣伯死后 , 妻子赵碧琰 , 也改回耿姓 , 回到娘家 , 对财产也不抱有幻想 。可是这笔财产 , 却让各国的骗子们 , 争红了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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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欣伯在日本的财产到底有多大的数额呢!
根据有关报道:除了珠宝、金条之外 , 赵欣伯在东京有两处房产 , 以赵碧琰的名义购置多块土地 , 面积大约有27500平凡米 。由于地契的遗失 , 东京遭受轰炸 , 赵欣伯到底有多少财产 , 根本无法统计 。1981年 , 新闻社披露 , 赵欣伯在日本的财产大约价值30亿人民 , 大家试想一下 , 那是1981年 , 拿到现在来说 , 又能涨到什么程度 。分页标题
【『』大汉奸在日本留下巨额遗产,妻子跨国打官司,胜诉后财产捐给国家】由于赵欣伯去世 , 赵碧琰也不知所踪 , 从1962年开始 , 日本、香港、台湾、大陆就有很多诈骗分子开始谋划这笔财产 , 根据统计有3次冒充赵碧琰 , 还有9次冒充赵欣伯的儿子赵宗阳 。一直到1964年 , 赵碧琰知道在日本的财产受到危害 , 就曾委托日本律师黑田寿男、小川休卫等为她起诉 , 最终杳无音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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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闹得越来越大 , 东京华侨领事会干事——陈琨旺 , 坐不住了 , 直接飞到北京 。当时中国正处于苦难时期 , 如此大的的一笔财产 , 直接惊动了侨办领导廖承志 。甚至给了明确的回复:赵欣伯是不是汉奸不重要 , 这些财产是中国人购置的 , 自然属于中国 , 一定要收回来 。廖承志让赵碧琰 , 出具了委托书 , 让日本华侨总会接受这些不动产的管理权 , 又让改回原来的名字赵碧琰 , 并明确地告诉他 , 处于历史原因 , 这部分财产大部分会由国家支配 , 赵家也会分到相应的部分 。可是遗憾的是 , 当时中国又掀起了另一场风暴 , 因为赵碧琰改名 , 也让众人知道他是汉奸家属 , 在这场运动中 , 遭受了巨大的苦难 , 被关进了监狱 。具体的过程 , 有机会再给大家详细叙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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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到1984年 , 中国打赢了这场官司 , 财产到底是怎么分配的呢!其实早在1981年 , 赵碧琰就在被禁公证处做出承诺:母子两人同意 , 将所有名下的财产 , 刨除打官司的开支、税收之外 , 剩余的以一百计算 , 其中八十捐给国家 , 二十归自己所有 。对于自己得到了百分之二十 , 也做出了详细的规划:将其中的百分之八十 , 捐给“中华文化教育财团” , 并立下遗嘱所有捐赠的财产 , 子子孙孙都不能改变 , 并指定陈琨旺为遗嘱执行人 。
这样算起来 , 赵家得到的财产并不多 , 一直到90年代之后 , 国家才安批次作为奖励划拨给赵家 , 一直到赵碧琰去世 , 也没有真正意义上收回这笔财产 。可是鉴于他的贡献 , 公家对其提供大量的帮助 , 首先提供资金改善他的生活、住房、医疗 , 最后的那几年在医院中享受高级干部护理 , 从某种程度上也享受了这笔遗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