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Plus客户端|支持贸易新业态发展,东莞先行先试个人贸易外汇结算

近日 , 东莞长安某五金加工厂老板叶先生在中国银行柜台通过个人外汇结算账户办理完6万美元的个人贸易款项结汇后 , 立即致电远在欧洲的客户 。 “OK , OK , noproblem!”叶先生说完后满意地挂了电话 , 顺利接下了客户的临时加单 。 叶先生表示 , 由于客户临时要求加单 , 手头资金有些难以应付 , 便一直犹豫 , 现在上一笔贸易款项顺利结汇 , 终于可以有底气接下这一单 。 自从叶先生在中国银行开立个人外汇结算账户后 , 只要提供对应的出口贸易单据就可以用自己的名义办理收结汇 , 资金运转速度更快 , 运营风险大大降低 , 国外订单也越来越多 。
贸易新业态外汇管理政策持续简化优化 , 大力支持个人贸易发展 。 近期 , 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支持贸易新业态发展的通知》(汇发〔2020〕11号) , 文件明确:“从事跨境电子商务的境内个人 , 可通过个人外汇账户办理跨境电子商务外汇结算 。 ”个人可以直接凭出口合同及运输单等商业单据进行跨境电商和市场采购的收结汇业务 , 不占用5万美元的个人年度便利化额度 。
东莞先行先试个人贸易收结汇政策 , 支持银行主动贴近市场送服务 。 随着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全面深入推进 , 东莞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个人对外贸易等外贸新业态蓬勃兴起 。 国家外汇管理局东莞中心支局积极响应 , 主动作为 , 在省内较早试点施行个人贸易收结汇便利化政策 , 引导支持辖区银行开展个人贸易外汇结算 , 突破了个人贸易经营者以往无报关单难以收结汇的瓶颈 , 解决了个人境外货款收结汇难题 。 国家外汇管理局东莞中心支局协同各商业银行深入走访跨境电商产业园、各专业市场的个人外贸从业者 , 加大外汇政策宣传力度 , 以点带面扩大个人外贸外汇结算便利化政策的渗透度及覆盖率 。 经过一段时间的试点推广 , 目前东莞个人贸易外汇结算业务流程完善 , 操作简便 , 范围已覆盖了全市32个镇街 , 较好地满足了服装、毛织、五金等传统个人外贸以及跨境电商等新业态的外汇结算需求 。 2019年1月至2020年4月 , 东莞辖区银行共为个人办理贸易结汇近4500笔 , 结汇金额1.9亿美元 。
国家外汇管理局东莞市中心支局有关负责人表示 , 下一阶段 , 国家将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支持贸易新业态发展的通知》(汇发〔2020〕11号)的文件要求 , 进一步优化个人贸易外汇结算业务流程和办理手续 , 加大政策宣传力度 , 指导辖区各外汇指定银行用好、用活支持贸易新业态发展外汇政策 , 切实发挥外汇政策服务经济发展的作用 , 促进东莞外贸新业态稳步健康发展 。
【采访人员】叶永茵
【作者】叶永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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