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观察报|利息、收费有了新要求,8000余家典当行迎监管规范

【经济观察报|利息、收费有了新要求,8000余家典当行迎监管规范】
经济观察报|利息、收费有了新要求,8000余家典当行迎监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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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观察网采访人员姜鑫8000余家典当行将迎来新的监管 。
5月29日 , 银保监会发布了《关于加强典当行监督管理的通知》(下称《通知》) 。 根据《通知》 , 银保监会在五个方面给行业提出新的要求 , 并在利息和综合费用方面提出了新的监管意见 。
官方数据显示 , 截至2019年末 , 全国共有典当企业8397家 , 注册资本1722.6亿元 , 资产总额1602.7亿元 , 典当余额992.86亿元 。 2019年1-12月 , 全行业实现典当总额2860.48亿元 , 累计开展业务179.2万笔 , 平均单笔业务金额16.6万元 , 平均当期33天 , 最短当期1天 。
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 , 2018年职责转隶以来 , 银保监会积极推进规制建设工作 。 目前已基本起草完成典当行监管办法 , 待非存款类放贷组织相关条例施行后 , 银保监会将就典当行监管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 并做好与条例的衔接 , 进一步完善典当行市场准入、业务经营和监管等规则 。
同时 , 为适应现阶段典当行业发展、监管体制与审批制度改革的需要 , 按照“问题导向、急用先行”原则 , 银保监会研究起草了《通知》 。
根据《通知》,银保监会要求行业在利息方面 , 适应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改革,《通知》规定典当当金利率按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及浮动范围执行 , 不再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机构6个月期法定贷款利率及典当期限折算后执行 。 综合费用方面 , 要求典当行根据实际提供的服务向当户收取综合费用 , 且不得超过现行《典当管理办法》规定的费率上限 。
在绝当物(绝当品是指质押在典当行到期未赎的民用物品)处理问题上 , 《通知》不再区分绝当物估价金额大小要求 , 统一要求典当行对绝当物采取协议折价或协议拍卖、变卖的处理方式 , 并就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 “多退少补” 。 即拍卖、变卖收入在扣除拍卖、变卖费用及当金本息后 , 剩余部分应当退还当户 , 不足部分应当继续向当户追偿 。
据了解 , 《通知》还从五个方面对行业监管提出要求 , 指导各地加强典当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一是增强服务意识 , 完善准入管理 。 从做好证照衔接、审慎稳妥准入、完善准入管理、规范人员管理、优化审批服务、共享许可信息六方面提出要求 。 二是依法合规经营 , 稳健有序发展 。 要求典当行依法合规经营、回归典当本源、改进收当服务、合理确定息费、依法处置绝当、严守行为底线 。 三是压实监管责任 , 加强监督管理 。 要求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压实各方责任、实施分类监管、加强日常监管、加大处罚力度 。 四是整顿行业秩序 , 实现减量增质 。 从细化认定标准、加强信息公示入手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 五是实施简政放权 , 优化营商环境 。 从减轻企业负担、方便当票领取、出台扶持政策、提供融资支持、发挥协会作用等方面促进典当行业健康发展 。
银保监会还表示 , 考虑到《通知》是为适应典当行业发展与监管的实际情况 , 对《典当管理办法》和《典当行业监管规定》部分条款的修订 , 因此 , 《通知》发布后 , 《典当管理办法》和《典当行业监管规定》仍旧有效 , 但与《通知》不一致的规定 , 以《通知》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