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对欧盟美国进口四氯乙烯征反倾销税

原始标题:商务部对欧盟美国进口四氯乙烯征反倾销税:为期5年
商务部对欧盟美国进口四氯乙烯征反倾销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于2020年5月30日发布2020年第18号公告 , 决定依期终复审调查结果 , 自5月31日起对原产于欧盟和美国的进口四氯乙烯继续征收反倾销税 , 实施期限5年 。商务部于2014年5月对原产于欧盟和美国的进口四氯乙烯开始实施反倾销措施 。 2019年5月 , 应国内产业申请 , 商务部发起了本次期终复审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