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三明站|永安市局查获一起非法收购烟叶案件


5月26日 , 永安市烟草专卖局联合永安市公安局安砂派出所在安砂镇查获一起非法收购烟叶案件 , 非法收购的烟叶约2000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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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三明站|永安市局查获一起非法收购烟叶案件】
5月26日上午 , 接举报 , 一伙外地人开一部白色轻型封闭货车到安砂石碧村收购烟叶 , 准备运往外地 , 在永安市公安局安砂派出所干警的配合下 , 永安市局专卖执法人员在永安市安砂镇石碧村往永安方向查获当事人林某某驾驶的货车一部 , 车内装载有烤烟烟叶 , 重量约1000公斤 , 当事人现场无法提供该批烟叶的相关证明 , 经批准 , 执法人员依法将上述烟叶予以先行登记保存 , 并制作了检查笔录 。
据悉 , 该案为永安市局2020年查获的首起烟叶案件 , 下一步 , 该局将密切联系公安、政府等相关部门严厉打击非法收购烟叶等违法行为 , 切实保障烟叶收购秩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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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是国家严格控制的专卖商品 , 其生产、运输、销售等各个环节都有专门机构负责 , 未取得经营资格非法经营将受到法律惩处 。
【非法经营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 , 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 , 扰乱市场秩序 , 情节严重的 ,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 , 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 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场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 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
来源:中国烟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