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南部网|胆好大,一男子跑南部来纵火烧车


_本文原题:胆好大 , 一男子跑南部来纵火烧车
从中国检察网获悉 , 近日 , 一重庆男子涉嫌放火罪 , 被南部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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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配图)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17年5月 , 被告人陈某某与李某在重庆市南岸区天胜洗脚房认识后 , 两人发展为情人关系 , 期间因为情感和经济纠纷 , 李某离开重庆 , 被告人陈某某多次联系李某未果 , 遂产生报复的念头 。
2019年8月29日凌晨5时许 , 被告人陈某某驾驶租来的津R*****小轿车行至南部县妇幼保健院处停放 , 从后备箱取出自行车骑行到南部县泰和小区北门外处 , 用事先购买的ZIIPO打火机油采用浇灌的方式将打火机油灌入被害人何某(系李某的丈夫)的川R*****别克英朗轿车引擎盖内 , 再使用卫生纸将其引燃的方式烧毁被害人的小轿车 , 造成该汽车前挡风玻璃、前引擎盖、引擎盖内部零件以及左右前轮等处被烧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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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南部县价格认证中心认定 , 其意见为:被损坏车辆在2019年8月29日的损失鉴定价格为人民币:肆万玖仟贰佰陆拾元整(¥49260.00元) 。
陈某某因涉嫌放火罪 , 2019年10月28日被南部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 经南部县人民检察院批准 , 同年11月9日由南部县公安局执行逮捕 。现羁押于南部县看守所 。
被告人陈某某故意毁坏他人财物 , 数额较大 , 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 犯罪事实清楚 , 证据确实、充分 , 应当以故意毁坏财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 被告人陈某某具有认罪认罚情节 , 依法可以从宽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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