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我国首次出台畜禽遗传资源目录:野生动物全面禁食 家养畜禽有哪些终于明确了

每经采访人员 张蕊 每经编辑 文多
滥食和非法交易野生动物及制品 , 不仅危害野生动物种群安全、生态安全 , 还成为公共卫生安全的重大隐患 。
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将侧重点放在珍稀濒危野生动物的保护上 , 但并不能有效遏制人们滥食野生动物 , 比如 , 果子狸就并不属于珍稀动物 。
因此 , 2月下旬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公布 。 按《决定》要求 , 凡是没有列入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陆生野生动物 , 一律禁止食用 , 不管是不是属于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 。
近日 , 《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也正式公布 , 作为《决定》实施所必需的配套目录 , 其首次明确家畜家禽种类范围 。
首次明确家养畜禽种类33种
《目录》首次明确了家养畜禽种类33种 , 包括其地方品种、培育品种、引入品种及配套系 。 其中 , 传统畜禽17种 , 分别为猪、普通牛、瘤牛、水牛、牦牛、大额牛、绵羊、山羊、马、驴、骆驼、兔、鸡、鸭、鹅、鸽、鹌鹑;特种畜禽16种 , 分别为梅花鹿、马鹿、驯鹿、羊驼、火鸡、珍珠鸡、雉鸡、鹧鸪、番鸭、绿头鸭、鸵鸟、鸸鹋、水貂(非食用)、银狐(非食用)、北极狐(非食用)、貉(非食用) 。
《目录》属于畜禽养殖的正面清单 , 列入《目录》的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以下简称《畜牧法》)管理 。
这是我国首次出台畜禽遗传资源目录 , 农业农村部负责人表示:“上世纪80年代以来 , 我部先后开展了两次全国范围的畜禽遗传资源调查 , 基本摸清了资源家底 , 为《目录》制定打下了较好基础 。 ”近期 , 为贯彻落实《决定》和《畜牧法》有关规定 , 农业农村部密集研究 , 加快推进《目录》制定工作 , 于5月29日正式公布 。
该负责人表示 , 《目录》的制定和实施 , 将有力促进我国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 , 保障畜产品有效供给和质量安全 。 我国畜禽遗传资源丰富 , 长期驯化和定向选育的家畜家禽 , 有效支撑了我国畜牧业发展 。
改革开放以来 , 畜牧业发展步入快车道 , 总产值近3万亿元 , 增加了142.5倍;肉、蛋总产量位列世界第一位 , 分别占全球总产量的26%、40% 。 畜禽种业已经成为我国现代畜牧业发展的战略支撑 。
该负责人表示 , 《目录》是《决定》和《畜牧法》的重要配套文件 , 明确了哪些动物属于家畜家禽 , 哪些畜禽的遗传资源保护利用、繁育、饲养、经营、运输等活动适用于《畜牧法》管理 , 既充分考虑了当前畜牧业生产实际需求 , 又科学兼顾了未来畜产品安全消费的发展趋势 。
《目录》的制定和实施 , 对落实《决定》和《畜牧法》规定 ,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 该负责人说:对于准确把握畜禽范围 , 规范畜牧业监督管理工作 , 正确处理好资源保护利用与产业发展的关系 , 促进畜禽养殖业健康发展和农牧民持续增收具有现实意义 。
《目录》制定重点把握四条原则
被问及《目录》中的畜禽范围是如何确定的时 , 该负责人介绍 , 重点把握了四条原则:
一是坚持科学 , 畜禽是哺乳纲和鸟纲范围的家养动物 , 列入《目录》的畜禽必须经过长期人工饲养 , 有稳定的人工选择经济性状;二是突出安全 , 优先保障食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生态安全;三是尊重民族习惯 , 兼顾多民族生产生活资料和传统文化等因素;四是与国际接轨 , 参照国际通行做法等 。
正是在这样的原则下 , 《目录》列入了33种畜禽 , 包括传统畜禽17种、特种畜禽16种 。
“这些畜禽都是经过人类长期驯化和选育而成的家养动物 , 具有一定群体规模、主要用于农业生产的品种 , 种群可在人工饲养条件下繁衍 , 为人类提供肉、蛋、奶、毛皮、纤维等产品 , 或满足役用、运动等需要 。 ”该负责人说 。 分页标题
该负责人介绍 , 传统畜禽是我国畜牧业生产的主要组成部分 。 其中猪、牛、羊、马、驴、鸡等驯化上万年 , 骆驼、兔、鸭、鹅、鸽、鹌鹑等驯化也在千年以上 。
特种畜禽是畜牧业生产的重要补充 , 一部分是国外引进种类 , 在我国虽然养殖时间还不长 , 但它们在国外至少也有上千年的驯化史 , 种群稳定、生产安全 , 如羊驼、火鸡、鸵鸟等;一部分是我国自有的区域特色种类 , 养殖历史悠久 , 已经形成比较完善的产业体系 , 如梅花鹿、马鹿、驯鹿等;还有一部分是非食用特种用途种类 , 主要用于毛皮加工和产品出口 , 已经有了成熟的家养品种 , 如水貂、银狐、北极狐、貉等毛皮动物 。
采访人员注意到 , 一些驯养的野生动物没有列入《目录》 , 这是出于何种考虑?
对此 , 该负责人表示 , 自然界的哺乳纲动物多达5400多种、鸟纲动物9800多种 , 绝大部分是野生动物 。
实施之后《目录》仍然可能调整
据介绍 , 在《目录》征求意见过程中 , 部分地方和养殖户建议将一些在养野生动物列入《目录》 , 由于这些在养野生动物 , 有的人工饲养时间不长 , 有的种源需要从野外采集、与野生种群难以区别 , 有的公共卫生风险不清 , 有的不属于哺乳纲、鸟纲范围 , 均不具备家畜家禽的标准和条件 , 不宜列入《目录》 , 继续依据野生动物保护法及相关法规管理 。
狗是大家熟悉的家养动物 , 但这次并未列入《目录》 。 该负责人对此也进行了说明:在《目录》公开征求意见期间 , 大多数人赞成狗不列入《目录》 。 “狗的驯化历史悠久 , 过去主要是看家护院与狩猎放牧;现在狗的用途更加多样化 , 体现为宠物陪伴、搜救警用、陪护导盲等功能 , 与人类的关系更加密切 。 ”
该负责人说 , 联合国粮农组织统计的家畜家禽中没有狗 , 国际上普遍不按畜禽管理 。 并且随着时代进步 , 人们的文明理念和饮食习惯在不断变化 , 一些关于狗的传统习俗也会发生改变 。 《目录》属于正面清单 , 列入的畜禽按照《畜牧法》管理 , 狗虽没有列入《目录》,但也不属于野生动物 , 并不意味着不能养 。
“对于狗的管理 , 有关部门和地方已有了一些经验和做法 , 出台了限养、登记、强制免疫等制度规定 。 ”该负责人说 , 今后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 , 在听取各方意见基础上 , 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 。
最后 , 该负责人强调 , 《目录》并非一成不变 , 是可调整的 。 如果确有必要列入《目录》的 , 将按照《畜牧法》规定 , 根据发展实际 , 经过科学认真评估论证后 , 依照法定程序对《目录》进行调整 。
(责任编辑:何一华 HN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