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传网|今日起,南充交警部门将启用最严的交通管理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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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起 ,交警部门将启动“最严标准”“最严执法”“最严管理” 的市辖城区交通秩序综合大整治 ,严厉整治城区道路电动两轮车(不包括电动自行车)、 电动三轮车等交通违法行为 。
“这次的整治从6月1日开始 , 将持续5个月 。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 , 按照部署 , 此次整治将一直持续到11月底 。
该负责人告诉采访人员 ,驾驶电动两轮车、电动三(四)轮车(包括老年代步车)上道路行驶 , 应当取得相应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 ,处1000元罚款 , 可并处15日以下拘留;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的 , 处500元罚款 ,可并处7日以下拘留 , 记12分 。
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电动两轮车、电动三(四)轮车 , 应当认定为拼装车 。 驾驶拼装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 ,强制报废 , 处1000元罚款 , 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
【讯传网|今日起,南充交警部门将启用最严的交通管理秩序】除上述规定的情形外 ,该负责人还特别提醒 , 电动(燃油)三轮车、四轮车等未申报国家工信部汽车产品公告 , 不符合办理车辆注册登记的法规要求 , 不能办理牌证 , 不准上路行驶 。
同时 , 电动车、人力三轮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 ,方可上道路行驶 。未经登记的人力三轮车、 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上道路行驶的 , 处30元罚款;未经登记的电动两轮车、电动三(四)轮车上道路行驶的 , 处100元罚款 。
人力三轮车加装动力装置的强制拆除、收缴动力装置 , 处30元罚款;人力三轮车违反禁止驶入标志的 , 处30元罚款 。 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的 , 处30元罚款;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 , 非机动车不靠车行道右侧行驶的 ,处30元罚款 。
此外 , 交警部门还将依法顶格处罚各类违法停车行为 ,加大违停车辆拖移力度 , 规范共享车辆的停车管理 , 理顺街面停车秩序 。 同时 , 停车场所挪用问题和行人的交通违法行为等也在整治行动之列 。
(南充晚报采访人员 王治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