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管制雄安新区:安新县全域临时交通管制,过境车辆一律不准进入

雄安新区安新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6月18日发布《关于在全县实施临时交通管制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 , 降低因人员无序流动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 , 有效切断传染途径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 , 经安新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研究 , 决定自2020年6月18日12时起 , 对进出我县区域车辆实施临时交通管制 。 现通告如下:
一、管制区域和方式
在安新县全域设置县乡两级检查站 。
二、管制措施和要求
(一)过境安新车辆绕行通过 , 一律不准进入 。
(二)对消防、救护、军用、运钞、抢险等特种车辆及环卫车辆直接放行 。 对运送医护物资、生活必需品、农副产品、农用物资等车辆 , 检查站要认真核实 , 对司乘人员体温检测正常的予以放行 。
(三)社会车辆、人员离开我县的 , 需提前一天向所在乡镇(社工办)申领通行证(通行证要注明姓名、身份证号、车牌号、进出时间、事由、有效期限等) , 通行证必须加盖公章 。 公务用车(限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车辆)和公务人员离开我县的 , 需持本单位核发的介绍信方可通行 。
(四)确因工作生活需要 , 需在安新县域内通勤的车辆 , 按防控办要求核发通行证 。
(五)外地车辆和人员确需进入我县的 , 经体温检测正常 , 由接待单位持证明信到检查站办理交接手续 。
(六)凡有发热、咳嗽症状的居民一律不准离开我县 。
(七)对不执行通告决定 , 拒绝接受检查、拒不听从检查站工作人员管理劝阻、强行通行、寻衅滋事甚至聚众闹事等违反本通告要求的 , 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
社会各界要互相告知 , 主动配合、同舟共济、共克时艰 , 共同维护好公共秩序 , 同心协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 “不出门、不聚集、不恐慌”就是切断疫情传播途径 , 也是在为防疫做贡献 。
【交通管制雄安新区:安新县全域临时交通管制 , 过境车辆一律不准进入】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解除管制时间另行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