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香港国安法通过,几大乱港分子鸡飞狗跳四处逃窜,黄之锋等要携款私逃?

【推荐香港国安法通过,几大乱港分子鸡飞狗跳四处逃窜,黄之锋等要携款私逃?】全国人大常委会6月30日通过香港国安法 , 几大乱港分子随即鸡飞狗跳四处逃窜 , 有乱港组织同日也宣布解散 。 有香港政界人士认为 , 解散组织是处于对国安立法的畏惧 , 震慑效果已经显现 , 但同时要提防香港境外的“港独”分子 , 绝不能让他们逍遥法外 。

推荐香港国安法通过,几大乱港分子鸡飞狗跳四处逃窜,黄之锋等要携款私逃?
文章图片
图源:港媒综合大公网等媒体1日报道 , “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香港众志”成员罗冠聪、周庭及敖卓轩30日分别在社交媒体脸书宣布退出“香港众志” 。 黄之锋表示辞任“香港众志”秘书长及退出该组织 , 并声称会以个人身份继续从事活动 。 罗冠聪也声称退出 , “香港众志”随后也宣布解散及停止一切会务 。
就在同时 , 多个“港独”组织也宣布解散或停止运作 , 但部分同时扬言以海外分部继续组织运作 , 包括“香港民族阵线”“本土民主前线” , 以及在学界宣扬“港独”的“学生动源”和“学生独立联盟”等 。 另外 , 曾多次到外地唱衰香港的香港城大学生会外务副会长邵岚 , 也在社交媒体宣布退出大专学界国际事务代表团 , 声称未来将以个人身份继续活动 。
对于多个组织表面上宣布解散 , 但公然表示在外地继续推动“港独”工作 , 民建联副主席陈勇表示 , 乱港组织解散反映出他们对香港国安法的效力和法律权威产生了畏惧 , 同时认为他们已违法 , 可能受到严厉制裁 。
全国青联副主席施荣忻表示 , 国安法对“港独”分子能产生震慑效果 , 多名乱港分子纷纷割席(划清界限) , 充分证明了他们讲一套做一套的伪善把戏 , 也充分证明了国安立法的必须性和迫切性 , 对“港独”分子产生强大的阻吓力 。
另外 , 大批网民关注“香港众志”等组织解散后如何处理过去收到的款项 , 怀疑他们夹带私逃 , 故要求他们尽快交代所得金钱的去向 。
延伸阅读:“港独”组织接连解散 , 黎智英还在死撑!他的美国助手逃至台湾港区国安法生效在即 , “港独”组织接连解散 , 乱港分子也闻风丧胆 , 但在这股解散潮中 , 乱港头目、香港“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还在死撑 。
值得一提的是 , 黎智英目前已官司缠身 , 禁止离开香港 , 而他的美国得力助手马克·西蒙 , 已逃至台湾 。
30日 , 在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CNN)的一篇相关报道中 , 黎智英又大放厥词 , 污蔑港区国安法将会“取代”香港法律的同时 , 还在继续煽动暴徒进行所谓的“抗争” 。
他宣称 , 港区国安法让许多参与“民主运动”的人士感到害怕 , 不是离开 , 就是移民 , 想要回避 , 因此这场“民主运动”需要“调整策略” 。
尽管黎智英还在死撑 , 但30日已有不少乱港分子宣布退出自己所在组织 。 30日上午 , 在乱港分子罗冠聪、黄之锋及周庭宣布退出后 , “港独”组织“香港众志”下午通过社交媒体发文称 , 即日起解散及停止一切会务 。
而“香港民族阵线”和“学生动源”也都宣布即日起解散香港地区的活动 , 但这两个组织都宣称 , 其活动或事务都由海外分部接手 。
另外 , 香港城市大学学生、“反中乱港代言人” 邵岚 , 30日下午也在脸书上宣布退出所谓“香港大专学界国际事务代表团” 。
至于黎智英本人 , 目前已官司缠身 。 据“东网”介绍 , 现年72岁的黎智英共牵涉5宗案件及7项控罪 , 其中包括“刑事恐吓”、“组织及参与未经批准的集结” , 以及“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的集结”等罪名 。 他曾三次申请保释 , 但都被拒 。
其美国得力助手马克·西蒙 , 倒是已先行前往台湾 。 29日 , 他在接受电台节目采访时声称其人目前已到台湾 。 被问及是否担心港区国安法生效后会被拘捕 , 他辩称自己在台湾及美国都有业务 , 每年只会有5个月在香港逗留 , 其余时间会在台湾 。 他在香港有住宅 , 而台湾也有物业 。 分页标题
外交部驻港公署:香港国安法开启“一国两制”行稳致远新篇章外交部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特派员公署30日晚发表声明表示 ,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 , 并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三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公布实施 , 这是“一国两制”方针在香港实践进程中的一件大事、好事、喜事 , 外交部驻港公署对此坚决拥护和支持 。
声明指出 , 中央政府对维护国家安全负有最大和最终的责任 。 从国家层面建立健全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 , 是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的重大举措 , 是维护香港长治久安与繁荣稳定的治本之策 , 彰显了中央政府全面准确贯彻落实“一国两制”的坚定决心 。
声明强调 , 香港国安法针对的是香港维护国家安全最突出的风险点 , 法律规管的是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恐怖活动、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四类罪行 , 惩治的是极少数犯罪分子 。 立法符合宪法和基本法 , 符合国际通例和法治原则 , 充分尊重特区的高度自治 , 充分保障香港居民依法享有的权利和自由 , 顺应民心民意 , 符合香港实际 , 受到香港社会绝大多数市民和国际社会正义力量的欢迎 。 有香港国安法托底 , 香港必将更加繁荣稳定 , “一国两制”必将行稳致远 , 广大香港市民和国际社会都将从中受益 。
声明重申 , 香港是中国的香港 , 香港事务纯属中国内政 。 任何人都不要低估中国政府维护国家主权安全的决心 , 任何干扰和阻挠该法实施的企图都将遭到包括香港同胞在内的14亿中国人民的坚决反对 。 国际社会应该为维护香港繁荣稳定和“一国两制”行稳致远发挥建设性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