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广东一货车撞上养护车辆致2死4伤,司机未系安全带当场死亡

今年 5 月 13 日,在深汕高速公路陆丰内湖路段,一辆轻型厢式货车撞上同向行驶的普通货车尾部,之后侧翻造成 2 人死亡,4 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 200 万元。
【 驾驶|广东一货车撞上养护车辆致2死4伤,司机未系安全带当场死亡】事故发生之后,汕尾市应急管理局依据市政府的授权,成立了由多个部门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采访人员从汕尾市应急管理局官网获悉,事故调查报告于 7 月 16 日公布,经调查认定,该起交通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货车司机违规驾驶 未系安全带车祸中当场死亡
采访人员获悉,广东能达高等级公路维护有限公司为深汕高速公路东段 2020-2022 年度日常养护工程的中标人,为了养护公路,该公司成立了相应的项目部,专门负责上述高速公路的日常养护。
在事故发生前一天(即 5 月 12 日),该项目部副经理吴某派了一份日常养护任务单,工作内容为喷洒农药,位置为超车道。5 月 13 日下午,作业车辆粤 K03H13 轻型仓栅式货车在前喷洒农药,后面粤 AG2390 普通货车作为防护车在后。
当日 14 时 02 分,张某驾驶的粤 VL2103 轻型厢式货车(实载 6 人,超载 1 人)打算从揭阳前往惠东吉隆,在高速上行驶时,张某没有注意观察前方路面情况,车头左侧撞上前面正在作业的由江某驾驶的粤 AG2390 普通货车,随后侧翻。
驾驶员张某当场死亡,该辆货车上的另外一人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剩余 4 人受伤,其中 1 人仅 1 岁大。
事故后,经委托广东天平司法鉴定所对驾驶员张某和江某血液中酒精含量检测,张某血液中检测出酒精成分,其含量小于 5mg/100ml,未达到酒后驾车标准;江某血液中未检测出酒精含量。
辖区事故多发 交警大队未重视被 " 点名 "
经估算,该起事故造成的人身伤亡赔偿、财产损失等直接经济损失约 200 万元。事故调查组认定,张某一方面人数超载,一方面没有注意观察路面情况,是事故原因之一;而作业车辆,没有按照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也是造成事故的原因。
此外,采访人员从事故调查报告中获悉,在车辆行驶过程中,张某注意力不集中,还没系安全带,加大了事故损伤。
经调查之后,事故调查组也给出了对事故责任人的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张某没有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以及机动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其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承担交通事故同等责任,鉴于在事故中死亡,不再追责。
而对于驾驶粤 AG2390 的江某的交通违法行为,建议由汕尾交警龙山高速公路大队处理,并且建议所属公司撤销其安全生产相关资格及职务,其他人无事故责任。
采访人员从事故调查报告了解到,事故调查组调查后发现汕尾交警察龙山高速大队存在多个问题。
数据显示,该交警大队辖区今年 1-6 月份共查处各类违法行为 854 宗,其中 1 月至 5 月,辖区事故起数 5 起,死亡 4 人。可该大队未重视起来,未见大队研究分析事故原因,部署 " 减量控大 " 等防控措施。
此外,对深汕高速公路东段,没有优化安排勤务和警力巡逻管控,路面见警率不高。5 月 13 日,仅 21 时巡逻一次至内湖路段。为此,事故调查组认为龙山高速公路大队对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控不力,建议责成该交警大队作出深刻检查,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