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发生事故要保护弱者?交警告诉你:不存在!


 交通事故|发生事故要保护弱者?交警告诉你: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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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网8月9日讯(采访人员 梅建明 通讯员 沙学祥)不久前,在南京江宁谷里街道振容路上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一辆电动自行车跟一辆小轿车相撞。不过,当电动车车主得知自己要承担责任时,声称自己是要保护的弱者,民警的判定有问题。对此,民警告诉她,原因在于她违规了。
赶到现场的民警看到,一辆小轿车左车头被擦了很大一块漆,一位女士坐在地上,旁边与轿车“头对头”躺着一辆电动车。小车司机张先生称,对方逆向行驶横穿马路,导致了事故的发生,对方要赔偿自己的车损。听闻此言,电动车车主钟女士却称,她骑是电动车,对方是小轿车,自己是受保护的弱者,发生交通事故应该是轿车赔电动车。
民警调取了张先生的行车记录仪,画面显示张先生当时正常直行,钟女士骑电动自行车逆向行驶并突然横穿马路,虽然张先生紧急踩了刹车,双方还是碰在了一起。
民警告知钟女士,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违章车辆与驾驶员肯定要承担事故责任,保护弱者不等于完全为弱者的错误买单,如果不分责任去保护弱者,那只能是纵容他人的错误。经过民警耐心的教育,钟女士终于低下头认错,与张先生商讨赔偿事项。
【 交通事故|发生事故要保护弱者?交警告诉你:不存在!】民警提醒广大市民,在路上行驶,开车也好,骑车也罢,都要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以确保行车安全和路面通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