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国道|闪电评论丨整治网红公路“拿命拍照” 追责旅行社才是“杀手锏”


_本文原题:闪电评论丨整治网红公路“拿命拍照” 追责旅行社才是“杀手锏”
【315国道|闪电评论丨整治网红公路“拿命拍照” 追责旅行社才是“杀手锏”】
315国道|闪电评论丨整治网红公路“拿命拍照” 追责旅行社才是“杀手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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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 , 青海省格尔木市的315国道部分路段成了“网红公路” , 许多游客驻足并在公路中间拍照 。 有媒体采访人员从青海交警总队获悉 , 自2018年至今 , 315国道上因为拍照就发生了8起交通事故 。 近日 , 一辆私家车正常行驶在315国道上 , 前方突然出现四五个站在马路中间拍照的年轻人 , 幸好车主刹车及时才未酿成惨祸 。 可令人诧异的是 , 刚刚差点出危险的拍照者竟然还笑出了声 。
为避免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 当地采取了一些防范措施:专门抽调民警、辅警在这一路段进行常态化巡逻 , 并专门设置道路交通警示牌 。 从效果来看 , 违法行为只是逐渐减少 , 并未达到理想效果 , 而且有游客和民警打起了“游击战” , 一旦民警离开 , 游客就又玩起“死亡游戏” , 可以说是防不胜防 。
为了拍一张“精彩”照片 , 不顾自身安全 , 如此做法在我们看来足够愚蠢 , 然而对于当事游客来说 , 恐怕不是这么想 , 他们心存侥幸 , 更希望拥有特别的照片可以在朋友圈中炫耀 。 对于这种安全意识差的游客 , 一味劝阻显然不行 。 在公路上拍照不仅不安全 , 更是违法行为 。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未经许可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 。 并且 , 如果停车拍照的网红打卡人因为其个人危险行为 , 造成重大事故 , 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 , 还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或交通肇事罪 。 对此 , 只有用“顶格罚”让“作怪者”付出代价 , 才能起到震慑效果 。
然而 , 网红公路“拿命拍照”屡禁不止的根本原因还在游客身上 。 许多游客之所以“拿命拍照” , 是因为打卡“网红公路”仍是不少旅行团和当地导游的保留项目 。 甚至有导游和司机还存在“打掩护”现象 , 导游和司机的背后是旅行社 , 对于游客“拿命拍照” , 旅行社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 追责旅行社才是有力的“杀手锏” 。 将不负责任的旅行社列入“黑名单” , 效果可能会完全不一样 。
“风景诚可贵 , 生命价更高” , 这道理浅显到“秒懂” , 不要用血的代价才能读懂 。 (文/王军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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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电新闻采访人员 王斐然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