踹伤猥亵男,我们该给男学生一些掌声

周蓬安:踹伤猥亵男 , 我们该给男学生一些掌声据永州新闻网 , 采访人员从永州市公安局获悉 , 对近日网民关注的“男学生踹伤猥亵男”案 , 该局高度重视 , 已责令冷水滩分局撤销案件 , 立即解除对胡某某的刑事拘留 , 提级由市公安局重新调查 。 对雷某某猥亵他人的违法行为 , 冷水滩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行政拘留15日 。 (8月26日《永州新闻网》)
踹伤猥亵男,我们该给男学生一些掌声
首先 , 支持永州市公安局“解除对胡某某的刑事拘留”决定!同时 , 对永州市公安局“对雷某某猥亵他人的违法行为 , 处行政拘留15日”的决定 , 同样表示坚决的支持!不能因为雷某某受轻伤 , 而不去追究他的猥亵责任 。所谓“男学生踹伤猥亵男”案 , 是指6月1日 , 湖南永州一17岁女生李爱(化名)在商场被一52岁男子雷某某用肘部袭击胸部 , 同行男同学胡林(化名)在控制袭胸男子时致其受伤(据澎湃新闻最新报道 , 雷某某冲出去的时候 , 胡某某追出去抓雷某某 , 而他当时手部受伤 , 打了石膏 , 不能用手去抓雷某某 。 为了阻止雷某某逃跑 , 他用脚踢到雷某某一脚) , 于8月21日被永州冷水滩区公安分局予以刑事拘留 , 一时引发网络热议 。昨天早上看到该消息时 , 我在第一时间发表了自己的看法:我们这个社会必须坚持鼓励见义勇为 , 否则人人都会做“看客” 。 如果这名龌龊的52岁男子没有受重伤 , 胡林也不是使用器械制服这名男子的话 , 呼吁警方尽快放人 , 且呼吁当地政府给胡林颁发见义勇为奖 。中午看到“经司法鉴定:雷某某右肱骨头粉碎性骨折、右股骨粗隆间粉碎性骨折 , 上述骨折均为新鲜骨折 , 两处损伤分别构成轻伤一级”后 , 我再次呼吁:刑拘疑似“见义勇为”者 , 我认为警方的处理不是很恰当的 。 对于这种轻伤 , 即使最终判决需要负刑责 , 那也是轻罪啊 。 对这类疑似“见义勇为”者 , 为何不能“取保候审”?惩恶扬善 , 是社会的基本价值观 , 更是一个国家司法制度需要维护的基本价值观 。 长期以来 , 一些基层司法机关习惯于“我弱我有理”、“我伤了我有理”、“谁家死人谁有理”的处理方式 , 时常弄得“好人得不到好报”的结果 , 慢慢地让人们变得“事不关己 , 高高挂起” , 一时间“恶人当道 , 好人难做” 。自“昆山反杀案”被认定为正当防卫后 , 人们助人为乐 , 见义勇为的善良本性再次被激活 。 2018年年底 ,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孙谦也公开表示 , 正当防卫是法律鼓励和保护的正当合法行为 , 允许防卫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一定损害 , 甚至可以致伤、致死 。随后 , 陆续被认定为正当防卫的案件就有“赵宇正当防卫案”、“涞源反杀案”、河北省保定市“保护妹妹打死妹夫案”、安徽“女子反杀施暴者案”、“丽江退伍女兵反杀醉汉案”、广州市从化区“男子持刀砍人 , 被当场反杀案”、“父亲为救女儿被连砍三刀 夺刀反杀歹徒被判无罪”等等 。大家普遍认为 , 这个社会急需要鼓励正当防卫 , 以提高族群的血性 , 消除民众见义勇为的顾虑 。 我们对见义勇为者的要求不能过高 。看了一下网上对对该案的评论 , 绝大多数“三观”是非常正的 , 在该案中的观点甚至可以用“一致”来表示 。 永州警方无疑是迫于社会舆论的巨大压力 , 才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做出了对男学生胡某某“撤销案件”的处理 。 这种改变应该有两种可能 , 一种是充分认识到冷水滩分局此前刑事拘留胡某某不妥 , 另一种则是在汹涌的舆情面前 , “不得已”才做出了这样的决定 。笔者之所以怀疑他们“不得已” , 至少有两个方面的原因 。 一方面 , 永州市公安局“责令冷水滩分局撤销案件”的消息由《永州新闻网》 , 而不是由湖南省永州市公安局官方微博(@永州警事)发布 。 要知道 , 对男同学胡林予以刑事拘留的消息 , 该官微于8月25日11:21分是以“案情通报”的形式发布的 , 目前仍为该官微“热门”第一帖 , 但“撤销案件”的消息至今还是没有 , 存在“心有不甘”的嫌疑 。另一方面 , 通报中的“提级由市公安局重新调查”耐人寻味 。 撤销案件简称“销案” 。 司法机关终止刑事诉讼的一种方式 。 在中国 , 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对已经立案的案件 , 经过侦査认为不构成犯罪 , 或者依法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时 , 应当作出撤销案件的决定 , 标志此案己不成立 。 被告人已被逮捕的 , 应当立即释放 , 发给释放证明 。没有弄明白永州市公安局的这个决定是什么意思 。 如果经过侦査认为胡某某不构成犯罪 , 那“提级由市公安局重新调查”又是什么意思?踹伤了对同行女孩伸出“咸猪手”的男子 , 竟然被刑拘 , 难道放任雷某某逃跑 , 然后逍遥法外才是正确的选择?更令司法难堪的是“猥亵女生被踹伤男子索赔20万元 , 踹人者涉嫌故意伤害被刑拘”成了网络热门话题 。我一直反对随便将一个疑似犯有轻罪的人长期羁押 , 一直在呼吁降低审前羁押率 。 胡某某被刑事拘留期间 , 可以想象他的恐惧心理 , 还有其家人的懊悔心态 。如今永州市公安局“已责令冷水滩分局撤销案件” , 无论如何也是一种进步 。 作为一名“吃瓜群众” , 我必须在文章结尾处就“男学生踹伤猥亵男”一案再次表明自己的态度:我们该给男生胡某某一些掌声!分页标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