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违规行为|【以案说法】了解一下,发这种“小卡片”可是违法行为


违法违规行为|【以案说法】了解一下,发这种“小卡片”可是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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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差外出免不了在酒店、宾馆住宿 , 长期出门的人肯定对从门缝里面丢进来的那些“小卡片”再熟悉不过了 , “小卡片”上面印着各种美女图片 , 以及电话号码及微信号 。
这种社会毒瘤让大家非常反感 。但是你知道吗?发这种“小卡片”可是构成违法行为的 。
案例:
被告人陶某在2020年上半年期间 , 将印刷有介绍卖淫信息的“小卡片”悄悄丢进多家酒店、宾馆的客房内 , 期间有人根据“小卡片”上的信息与陶某联系 , 通过陶某介绍与陈某(女)等人以1500元至500元不等的价格发生性关系 , 陶某每次从中获利700元至300元不等 。
该案经公安机关侦查完毕 , 移送公诉机关审查起诉 。公诉机关认为陶某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 , 应当以介绍卖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
裁判结果:
经人民法院依法审理 , 做出如下判决:
一、被告人陶某犯介绍卖淫罪 , 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 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
二、被告人陶某退缴的违法所得予以没收 , 上缴国库 。
三、涉案扣押的手机一部予以没收 , 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理 。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
【违法违规行为|【以案说法】了解一下,发这种“小卡片”可是违法行为】“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 ,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 , 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 并处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