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侦办|浙江这对夫妻欠债不还,又偷偷将房产转到儿子名下,夫妻俩都被判刑


夫妻欠债不还 , 并且还想通过转移财产的方法逃避债务 , 不料聪明反被聪明误 , 不仅逃避不了债务 , 反而被判处刑罚 。 8月25日 , 乐清法院一审宣判郑某、赵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 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和六个月 , 均适用缓刑 。
郑某、赵某系夫妻关系 , 乐清市柳市镇人 。 2014年8月间 , 郑某因生意周转需要向黄某借款39万余元 , 约定同年12月底归还 , 其妻子赵某和弟弟郑某某提供担保 。 借款到期后 , 郑某未如期归还 , 黄某经过多次催讨未果后 , 向乐清法院提起诉讼 。 法院判决郑某应归还黄某借款及利息 , 赵某和郑某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判决生效后 , 黄某未得到实际清偿 , 于2016年1月25日向法院申请执行 。 法院向郑某、赵某等人发出执行通知书后 , 他们仍没有履行还款义务 。
郑某、赵某于2007年许在安徽合肥市购买了一套商品房 , 登记在赵某的名下 。 郑某、赵某在明知自己成为被执行人的情况下 , 不仅不积极还款 , 还转移了名下的房产 。
2016年4月7日郑某、赵某将位于合肥的商品房转让给郑某的儿子 , 还与其儿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 , 合同书上标明房屋转让价款是133万元 。 而实际上 , 该房屋买卖款并未实际交付 , 即郑某的儿子并没有实际将133万元购房款交付给郑某和赵某 。
房屋转让后 , 郑某、赵某依然没有还款给黄某 , 致使与黄某的借款纠纷民事判决书无法得以执行 。
乐清法院执行局认为 , 郑某、赵某的行为已经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 并移送公安立案侦查 。 郑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后 , 才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 主动找黄某协商 , 达成还款调解协议 , 并最终判决执行完毕结案 。
然而 , 郑某、赵某的行为触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已成事实 。
乐清法院经审理认为 , 郑某、赵某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人民法院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 , 情节严重 , 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 鉴于郑某、赵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 民事部分已调解 , 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 自愿接受处罚 , 依法予以从轻处罚 , 遂作出如上判决 。
通讯员 | 岳华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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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都市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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