呦呦鹿鸣|一起猝死带来的“京东配送”疑惑:京东不帮“京东帮”



呦呦鹿鸣|一起猝死带来的“京东配送”疑惑:京东不帮“京东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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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诸君汇报一文后续 。
一个半月前 , 7月15日 , 我在呦呦鹿鸣写了《迷失京东:两肋插刀的帮主 , 过河拆桥的江湖》 。 记录的是京东帮河北赤城县“帮主”王利君的经历 。 简要如下:
五一期间 , 京东总部负责管理张承地区家电配送的马总 , 致电王利君说 , 丰宁县京东帮“帮主”被解聘了 , 考虑到王利君是丰宁人 , 请在新帮主接手之前 , 帮助完成这几天的丰宁县大件配送 。 王利君临时组织了6部车上场 , 不料 , 第二天 , 一位帮忙家电配送的朋友猝死于楼道 。 死者是本地一家婚庆公司老板 。
出了人命 , 谁来负责呢?京东的马总说 , 死者属于赤城京东帮员工 , 跟京东没有任何关系 , 无法提供任何赔偿或补偿 , “如果不认可 , 那就去起诉吧 。 ”然后把王利君拉黑了 。
王利君发微博求助后 , 马总的上级刘总出现 , 说:删帖 , 然后京东给家属10万元人道主义补偿 。
这事本来就结束了 。 但是 , 京东法务部要求王利君签署一份《承诺书》 , 通篇不说人话:
承诺书我司赤城京东帮在2020年4月29日承接丰宁地区京东帮运营配送业务 , 我司京东帮员工杨**在配送丰宁县大阁镇宁丰路*号*单元***室**家订单 , 在配送完成后 , 在楼道出现昏厥 , 在打通120急救电话后抢救无效死亡 , 诊断为心脏骤停死亡 。 因我司(赤城京东帮)自己的管理疏忽 , 出现了伤亡事件 , 给贵司运营业务造成不良影响 , 敬请贵司谅解 。 现我司资金困难 , 请求京东给予人道主义关怀补贴10万元 。 我司同步承诺删除网络舆论信息 , 后续关于此事不再进行任何相关不当行为 , 包括媒体、微博等各种媒体上发表意见 , 如若违背该承诺 , 给贵司造成其他不良影响 , 贵司有权在与我司的合作保证金中扣除相应损失费用 , 我司愿承担一切赔偿责任 , 贵司有权进行京东帮业务切换 , 停止所有与我司的合作并直接拉黑名单! 王利君无法签这个承诺书 。 我帮你忙 , 牺牲了朋友 , 怎么我还要向你们道歉呢?他希望改一下承诺书措辞:搁置争议 , 京东拿出10万元人道主义补偿安抚家属 , 乙方不再就此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向京东主张权益 。
不过 , 京东方面坚持要他签那份《承诺书》 。 京东还将“赤城京东帮”业务进行公开招标 , 准备把王利君踢出京东圈子 。
这事就僵持住了 。 一两个月拖了过去 。 然后找到了我 。 我注意到了“京东帮”独特的法律体系 , 提出了一个问题:是谁 , 是怎样的机制 , 把一件本来10万块可以妥善处理好的事情 , 闹到今天这个地步呢?
京东总部注意到了呦呦鹿鸣的文章 。
这是一个半月前的事了 。 当时我想 , 既然京东总部领导拿出态度了 , 问题应该能够圆满解决 , 也就暂时放下了 。
今天 , 我按照写作惯例 , 做了一个回访 , 结果既在意料之中又在意料之外 。
意料之中的是:在看到呦呦鹿鸣的文章后 , 京东方面第一次派人到了丰宁县 , 找到了死者的妻子和父亲 , 直接支付了10万元“关怀慰问金” 。 这件事情 , 在文章发布后两天之内就完成了 。
也就是说 , 那份不说人话的《承诺书》 , 终于可以不用再签了 。 京东绕开了王利君 , 直接对接了家属 。
意料之外的是:7月24日起 , 王利君在赤城县的业务被“调整”了 , 只保留两个乡镇 。 这两个乡镇基本没有订单业务 , 也就是说 , 王利君还是不可避免地被踢出了京东圈子 。
王利君在工作群里发了一首打油:“一县一个京东帮 , 我却只剩两个乡 。 江湖救急帮人忙 , 而今下场太凄凉 。 ”“相识五载 , 大家都不容易 , 累死累活 , 挣个辛苦钱 , 望群内诸君千万吸取我之教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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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 , 王利君已经支付给了死者家属21万元 。 暂且不说本案是不是要谈工亡赔偿 , 或者说王利君本人的行为 , 我们就说 , 从京东的角度 , 这样做 , 厚道吗?
京东本与王利君签有《京东大件承运服务合同》 , 一年一签 , 本份合同截止日期是2021年3月31日 。 王利君的范围是赤城县 。 京东有关部门的机智之处在于:既停止了王利君的配送业务 , 让别人接手 , 名义上又还保留两个乡 , 这样就不违反合同 。
我大胆地猜啊 , 又是法务部的操作 。 你品 , 你细品 。
我把合同拿过来细看 , 还发现了一个更厉害之处 。 合同第四条第二款规定:
"乙方(京东帮)的经营风险、法律责任等均由乙方单独承担 , 甲方(京东)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 无论甲方是否授权乙方使用任何甲方商标、商号、名称、门头、VI标识 , 乙方均作为独立的法律主体 , 进行独立核算、自担风险、自负盈亏、独立纳税 , 与甲方无任何隶属、挂靠等关系 。 乙方应与乙方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相关合同 , 承担作为用人用工单位的一切法律责任 , 包括但不限于支付工资、福利 , 缴纳社保或支付报酬 , 并对其人员履行工作任务时造成的损害负责 。 乙方人员任何涉及本合同条款服务内容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人员使用系统确认配送信息等)均代表乙方 , 乙方需承担全部责任 。 甲方与乙方人员不存在任何性质的劳动、劳务、劳务派遣、代理或其他性质的法律关系 。 若因乙方人员造成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损失的 , 乙方未及时处理或怠于处理的 , 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所有费用 , 且甲方有权从应付款项、保证金等费用中直接扣除该等费用 。 " 简单说 , 就是京东对京东帮不负任何责任 , 虽然京东帮的工作人员们 , 穿着京东标志的服装 , 开着京东标志的车 , 拿着京东的POS机PDA发票机 , 收着京东的货款 , 服从京东方面的管理 , 为京东做着宣传推广 , 在京东的订单系统里完成京东的订单派送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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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利君
在全国各地 , 许多类似王利君这样的基层团队直接注册为“**京东帮公司” , 都和京东没有法律关系 。 正是通过分布全国这些“京东帮”帮主们 , 京东建立了一个风险隔离带 , 将自己从社保、工伤、工亡里隔离保护了起来 。
这样做有什么不对吗?法律上没有什么不对 。 不管普通人如何认为京东帮与京东有关 , 但没有哪条法律规定“京东帮”必须和“京东”有关 , 没有哪条法律规定京东必须帮“京东帮” 。 何况 , 企业规避风险 , 也是天经地义 。
简单说 , 市场经济 , 我们不能用道德 , 尤其是高道德标准(比如道义、义气)去要求一家企业 。 不能道德绑架 。
不过 , 我在上一篇文章已经提出了一个关键节点:在京东集团的企业简介中 , 是这样自我介绍的:“京东物流大件和中小件网络已实现大陆行政区县几乎100%覆盖 , 自营配送服务覆盖了全国99%的人口 , 90%以上的自营订单可以在24小时内送达 , 90%区县可以实现24小时达 。 ”
(企业简介还说:“目前 , 京东物流是全球唯一拥有中小件、大件、冷链、B2B、跨境和众包(达达)六大物流网络的企业 , 凭借这六张大网在全球范围内的覆盖以及大数据、云计算、智能设备的应用 , 京东物流打造了一个从产品销量分析预测 , 到入库出库、再到运输配送各个环节无所不包 , 综合效率最优、算法最科学的智能供应链服务系统 。 ”)
这段话给我们普通消费者的感觉 , 就是“京东自营配送”的强大 。 在京东的早期推广中 , 刘强东亲自送货是重心 , 这说明自营配送就是公司核心 , 物流是公司根基 , 是京东公司千亿美元市值的核心支撑 。 比如我 , 在京东消费有大几万了估计 , 看中的也是京东物流 。分页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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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 , 按照以上合同文字 , 负责物流的“京东帮”们 , 明明就与京东毫无关系 。
京东的根基 , 并不像我们在京东企业简介所看到全是京东自己的 。 王利君事件 , 只是暴露了这一点 。
有京东帮的“帮主”向我介绍说 , 因为这件事 , 京东重新调整了对“京东帮”的管理体系 。 不过 , 我刚刚复查了一次京东集团官网 , 这个企业简介直到今天还是这些字 , 一字不易 。
这样一来 , 京东不帮“京东帮” , 就是一个问题了 , 而且 , 也是一个法律问题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0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 , 应当真实、全面 , 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 )
京东诸君 , 你们觉得呢?
京东走到今天 , 颇为不易 。 希望这是最后一次跟踪这个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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