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依法不起诉,保住了150名农村留守人员的“饭碗”


扬子晚报|依法不起诉,保住了150名农村留守人员的“饭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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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依法不起诉,保住了150名农村留守人员的“饭碗”
扬子晚报讯(采访人员 刘浏)“目前,我们的订单生产已经恢复,工人基本都上班了,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不仅帮了我,也保住了100多个工作岗位和400万美金的订单!”近日,淮安市洪泽区检察院检察官郑兴顺如期回访了一家被相对不起诉企业,企业负责人的话让郑兴顺感到自己的决定没有白费。
一个月前,郑兴顺办理了一起涉及4家民营企业负责人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案件,回访对象和其他三家涉案企业负责人前不久被洪泽区检察院依法作出了不起诉决定。
2017年3月16日,淮安市洪泽有关部门接群众举报,发现当地一家纺织企业在2015年3月至2016年1月期间,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向多家企业虚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5000余万,其中涉及南通4家民营外贸纺织企业。今年3月份,警方以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将涉案4家企业负责人移送淮安市洪泽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承办检察官郑兴顺阅卷后认为:从犯罪事实和证据上看,涉案的4家企业负责人行为已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但4家企业合计虚开税额仅20余万元,平均每家涉案金额6至7万元,比立案标准5万元金额仅高出1至2万元。案发后,涉案企业和个人悔罪态度较好,均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积极认罪认罚,并主动全额补缴了税款。
郑兴顺在审查案件中发现,涉案的4家企业在南通当地都属于典型的“订单式”外贸服装订单加工“小微企业”,每年都能够为当地解决150名农村留守妇女的“饭碗”问题,其中一家企业还有一笔400余万美金稳定的外贸订单生意。
【扬子晚报|依法不起诉,保住了150名农村留守人员的“饭碗”】鉴于相关企业涉案数额较小,企业在疫情期间受到重大影响下,还能积极复工、复产,确保了数百人的就业。且案发后,4名涉案人员积极接受检察机关教育,表示主动认罪、悔罪,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从保护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坚持罪责刑相适应等角度入手,洪泽区检察院主动释放司法善意,充分运用不起诉权,对该案适用认罪认罚从宽程序,依法对涉案企业及相关涉案人员审慎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决定。洪泽区检察院还适时开展针对性普法教育,主动帮助企业规范自身行为,努力提升法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