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别为房子争吵了!明年起,父母的房子,全都按照“新规”继承!


文:Jarvan
中国的房价高 , 是大众所公认的事 。 为了买一套房 , 往往需要掏空家里三代人的积蓄 , 房子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 。 所以关于房子的继承问题也备受关注 。

民法典|别为房子争吵了!明年起,父母的房子,全都按照“新规”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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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多数人看来 , 孩子继承父母的财产是很正常的 。 特别是对于独生子女 , 毫无疑问 , 房子最终会留给他们 。 事实上 , 根据相关部门发布的民法典 , 已经有了继承父母财产的“新规定” , 从2021年开始 , 法律中的一些继承规定将进行修订 。 这三种变化都与我们相关 。 即使是独生子女也要遵守“新规定” 。
1.扩大继承的范围
在过去的继承法中 , 继承通常是按第一、第二、第三顺序进行的 。 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 , 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 , 由被继承人子女的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 另一方面 , 代位求偿权只能取得父亲或母亲应得的份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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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0件颁布的民法典中 , 我国房产继承人的范围发生了改变 , 继承人的兄弟姊妹也依法享有继承权 , 但是必须符合继承人的标准 , 才能去继承相关房产 。 老人去世之后 , 继承人可以去进行过户手续的办理 , 这样房产就归继承人所有 , 这是我国比较常见的一种房产继承方式 。
2.公证遗嘱不再是首选
目前 , 养老困难对所有人来说都是一个巨大的挑战 , 尤其是有很多孩子的家庭 。 随着老人年龄的增长 , 不能照顾自己 , 他们需要依靠他们的孩子 。 因此 , 许多中国家庭在赡养老人方面面临着各种各样的问题 。 最重要的是 , 继承问题比比皆是 。 没有遗嘱 , 孩子之间经常发生财产纠纷 。 这种情况经常发生 。 因此 , 立遗嘱是最好的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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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 在现实生活中 , 也有很多独生子女因为没有遗嘱 , 不能完全继承父母的房子 。 它只能与其他有继承权的人“平均分配” 。 当然 , 也有很多这样的事件 , 孩子不孝顺父母 , 这时 , 父母可以提前立遗嘱 , 这样那些“不孝的子女”就没有继承权了 。
但是 , 如果你想更改遗嘱 , 你需要去公证处重新立一份遗嘱 。 在新规定下 , 如果那些不孝儿女愿意改变 , 失去的遗产可以通过父母的宽恕来恢复 。 也就是说尊重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愿 , 可以撤销第一份公证遗嘱的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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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别为房子争吵了!明年起,父母的房子,全都按照“新规”继承!】
不得不说 , 在父母还活着的时候谈论继承确实是“不道德的” 。 然而 ,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提高和观念的改变 , 遗产的分配已经从“死后之物”转变为“生前之物” , 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立遗嘱的重要性 。 为了减少遗嘱纠纷 , 更好地保护遗嘱人的自由意志 , 《民法典》的新规定允许遗嘱人撤销或变更遗嘱 。 这与以前的继承法有很大的不同 。 这意味着公证人的效力将不再优先 , 但将服从最后的遗嘱 。
3.两种立遗嘱的新方法
考虑到老年人立遗嘱的实际情况 , 在过去 , 父母根据公证遗嘱的效果先立遗嘱 。 民法典的实施使遗嘱认证不再具有优先效力 。 但修改后的最终遗嘱是基于一段时间后的最终遗嘱 。 无论是不动产的继承 , 还是其他财产的继承 , 都可以通过公证 , 由信函、口头、录音、书面五种形式的遗嘱 。 然而 , 民法修正案也增加了两种新的立遗嘱方式 , 即打印和录像 。 但需要两个或更多的证人 。 秘密遗嘱没有法律效力 。分页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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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老年人会将自己的房子转移到儿子名下 , 主要通过出售和赠送两种方式 , 但这两种方式需要缴纳不同的税费 。 在房产转让的情况下 , 房产税按房屋价值的2.5%计算 。 如果你选择了赠送 , 那么纳税类别就有点复杂了 , 因为这三种税占了房产总价值的4.5% 。 如果房子的条件相似 , 选择出售和过户更为经济 。
当然 , 我们也要明白 , 虽然房子是很值钱 , 但是更值钱的是血浓于水的亲情 , 父母在世的时候我们要尽孝 , 父母不在了以后我们也要和自己的兄弟姐妹相亲相爱 , 而不是为了争夺一间房子 , 而变成形同陌路的陌生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