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资讯网友|襄阳17家企业被处罚!拟被吊销营业执照!>>附具体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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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资讯网友|襄阳17家企业被处罚!拟被吊销营业执照!>>附具体名单


9月30日 , 襄阳市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重要公告 , 拟对襄阳市单行道网吧等17户个人独资企业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决定...
襄阳部分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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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发布处罚公告
9月30日 , 襄阳市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襄阳市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送达公告》 , 拟对襄阳市单行道网吧等17户个人独资企业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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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公告内容
襄阳市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送达公告
襄阳市单行道网吧等17户个人独资企业: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襄阳市单行道网吧等17户个人独资企业(以下称当事人)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 , 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未开展经营活动一案 , 已经本局调查终结 , 拟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决定 。 因通过登记住所及其他方式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 , 现以公告送达方式向当事人送达《襄阳市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樊城市监听告字〔2020〕10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二条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七十四条的规定 , 对上述拟作出的行政处罚 , 当事人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 如有陈述、申辩意见或要求举行听证 , 当事人应在本听证告知发布之日起60日内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襄阳市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0710-3613156)提出 , 逾期未提出的 , 视为放弃此权利 。
特此公告 。
附件:1.樊城市监听告字〔2020〕10号
2.拟吊销个人独资企业名单
襄阳市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30日
附件1:
襄阳市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樊城市监听告字〔2020〕10号
襄阳市单行道网吧等17户个人独资企业: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单位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 , 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未开展经营活动一案 , 已调查终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 , 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罚内容告知如下:
经查询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你单位有经营异常记录(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 经实地核查 , 自2019年以来 , 你单位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登记注册地开展经营活动 , 通过登记住所不能与你单位取得联系 。
2020年7月1日、7月2日 , 我局分别在樊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襄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发布了《襄阳市樊城区市场监管局关于清理长期未经营企业的公告》 , 请相关企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补报相应年度年报、办理地址变更登记手续(同时办理异常名录移出手续)或者依法办理企业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 , 拒不改正违法行为的 , 将依法调查处理 , 直至吊销营业执照 。 你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企业登记机关说明情况 , 至今未与我局联系 , 没有办理异常名录移出手续 , 也未办理登记事项变更或注销登记 。
国家税务总局襄阳市樊城区税务局《关于协助提供市场主体纳税情况的复函》显示 , 你单位在税务登记机关分别属于已办理税务注销事项、非正常户、从2019年1月开始没申报、未到税务局报到登记(系统内无登记信息)、三证合一未到税务局报到登记等情形 , 连续一年以上未报税 。
综上所述 , 你单位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 , 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 , 吊销营业执照 。 ”之规定 , 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处罚 。
我局经案审会研究决定 , 拟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如下:吊销营业执照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二条第一款 , 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暂行办法》第五条的规定 , 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 , 并可要求举行听证 。
你单位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 , 未行使陈述、申辩权 , 未要求举行听证的 , 视为放弃此权利 。
联系人:黄登红、付天才
联系电话: 3613156
襄阳市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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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吊销个人独资企业具体名单
【襄阳资讯网友|襄阳17家企业被处罚!拟被吊销营业执照!>>附具体名单】来源:云上襄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