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岁女童掉落城中村下水道溺亡具体什么情况?4岁女童掉落城中村下水道溺亡令人震惊

海口一4岁女童小区游泳池不幸溺亡!物业被判赔→
海口一女童在小区游泳池游玩
不幸溺水身亡
因泳池的深水区与浅水区之间
未设置隔离栏隔离
且未配备救生员
该女童的父母将小区物业
告上法庭



近日 , 海口市秀英法院对该案进行调解
某物业公司赔偿15万元
原告陈某甲和文某系夫妻关系 , 其二人于2015年生一女陈某乙 。 2019年8月19日 , 陈某乙到住所对面的小区游泳池游玩 , 不幸溺水身亡 。 事发当天 , 该小区游泳池处于公开开放状态 , 游泳池蓄满水 , 深水区与浅水区之间亦未设置隔离栏隔离 , 且未配备救生员 。
两原告认为 , 管理该小区游泳池的被告某物业公司未采取相关安全保障措施 , 是导致其女身亡的主要原因 , 故主张被告赔偿532572.6元(死亡赔偿金666980元、丧葬费38838元、交通费3000元、食宿费2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0元 , 合计760818元中的70%) 。
承办法官在收到案件后
即向原、被告双方了解情况
某物业公司称 , 该小区的游泳池
是不开放经营的
每次的长期蓄水
仅是作为游泳池的测试
且入口处安装了门栏
因此并未安排工作人员在旁管理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二十七条规定 , 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 父母应当对未成年人履行监护义务 。 该案女童仅4岁 , 处于需要父母时刻看护的年纪 。
其同另一名10岁未成年人在无人监护的情况下 , 前往住所对面的小区 , 离开了父母的视线 。 且女童系自行进入游泳池玩耍 , 而非受人诱导或者胁迫 。 父母对其未尽到监护义务 , 应对其死亡后果承担主要 。
管理游泳池的某物业公司
在未区分儿童与成年人的游泳池中
蓄水深度达1米左右
却未立明确禁止标识
设置防护围栏
安排工作人员管理
使案涉幼童能无碍地
进入游泳池玩耍
某物业公司对其管理的
蓄水游泳池未尽到
安全保障义务
应对女童的死亡后果
承担次要
承办法官向双方当事人释明上述法理后 , 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和解协议 , 由某物业公司向两原告支付赔偿款15万元 。
水下求婚 , 不幸溺亡
据报道 , 韦伯和女友安东妮度假期间住在位于非洲东海岸海面下的木屋中 。 上周五在脸书上发布的一段视频显示 , 韦伯潜到水下 , 手持纸条游泳经过卧室的窗户 , 纸条封在一个透明的塑料袋里 , 上面写着:“我不能憋足够久的气 , 来说尽我对你的爱 。 但是我爱你的一切 , 我每天都爱得更多!”纸条还写道:“你愿意做我的妻子吗?嫁给我?”随后韦伯拿出戒指 。 然而 , 韦伯没能听到安东妮的回答 。 他随后便失去知觉 , 未能回到海面 。 安东妮在脸书上说:“你没能返回水面 , 所以没能听到我的答案 。 愿意!愿意!我可以说一百万次!是的!我愿意嫁给你!”两人入住的度假酒店上周六确认了韦伯的死亡 。 ▲ (吴 鸣)
“一查到底”解开昆明女大学生溺亡疑团

4岁女童掉落城中村下水道溺亡具体什么情况?4岁女童掉落城中村下水道溺亡令人震惊
文章图片
昆明女大学生李某草溺亡事件牵动人心 。 14日晚 , 昆明公安局发布情况通报称 , 对李某草案 , 已提级成立由市公安局分管副局长任组长的专案组 , 对李某草的死亡立案侦查;市级检察机关同步介入监督 。 市公安局督察支队牵头成立工作组 , 对专案工作进行督察 , 对盘龙分局前期工作开展倒查 。 昆明市公安局坚持实事求是、一查到底的原则 , 一定公正执法、查清真相 , 并将适时公布案件进展情况 。
“实事求是 , 一查到底” , 昆明公安局的表态很坚决 。 这也是对这两天纷扰舆论的一个回应:就在14日早晨 , 有媒体报道称 , 昆明警方通报李某草为意外落水 , 尚不构成刑事案件 。 但14日下午 , 昆明市公安局负责对外宣传的工作人员以及现场刑事勘查民警均表示 , 有关媒体报道不是警方官方口径 , 目前案件正在调查中 , 尸检报告尚未得出结论 。 现在 , 昆明警方给出正式通报 , 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廓清疑惑的作用 , 当然 , 更重要的是 , 它让公众看到了当地警方严正处理此案的态度 。分页标题
此前 , 昆明警方一直没有发布案情通报 , 这让一些人颇为疑惑 。 其实 , 没有发布通报 , 并不意味着昆明警方的调查工作有所懈怠 , 而可能是因为此案疑点较多 , 且引发社会强烈关切 , 相关调查工作应该慎之又慎 。 慎重对待 , 也是为了让事实更加准确 , 让通报更加周全 。 当然 , 在热点事件面前 , 官方通报宜早不宜迟 , 也该是常识 。
▲昆明警方最新通报李心草案:已提级成立专案组 。 新京报“我们视频” 。
【4岁女童掉落城中村下水道溺亡具体什么情况?4岁女童掉落城中村下水道溺亡令人震惊】连日来 , 舆论对李某草案报以极大的关注 , 他们无非是想知道 , 李某草到底是怎么溺亡的?是自杀身亡还是意外落水抑或是他杀?其在溺亡之前 , 有无受到虐待与猥亵?而当初办案机关又有无涉及失职渎职行为?只要事实的拼图足够完整 , 真相足以让公众信服 , 大家的质疑自然也就烟消云散 。 就此而言 , 完整客观的通报十分必要 , 这不仅可以解答疑惑 , 也是让事件更快地接近“正义” 。
李某草的溺亡是一出实实在在的悲剧 , 这不仅是一条生命的凋零 , 也留下一个痛苦的母亲 。 对这个疑点重重的具体的悲剧而言 , 只有用完整的细节去还原真相 , 用信得过的结论去回应疑团 , 或许才能抚慰这个家庭的伤痛 。 但要认识到 , 之所以要这么做 , 不纯然是对一条生命、一个家庭的怜悯 , 而是一个良善社会的应有之义 , 更是法治社会的基本要求 。
从李某草母亲在求助开始 , 此案就引发了大量网友的围观 。 他们纷纷在李某草母亲底下对其表达同情 , 同时 , 沿着李母的说法 , 也对李某草溺亡事件中的诸多疑点表达观点 。 所以 , 这件事也已经溢出了个体悲剧的范畴 , 而成为一起被普遍关切的公共事件 。 围观网友帮着李母讨要事实与公道 , 并非是起哄与挑刺 , 其实是关涉他们对法治的信仰 。
如果 , 在这个案件中 , 有什么疑团未被解开 , 有人冤屈而死 , 这显然会直接影响公众对社会正义的观感 , 进而可能动摇对法治的信心 。 而一个社会对法治的信仰 , 就体现在每一个案件的事实是否清爽无虞 , 办案人员能否秉公执法 , 犯罪者是否罚当其罪 , 无辜者是否不致蒙冤 。
【4岁女童掉落城中村下水道溺亡具体什么情况?4岁女童掉落城中村下水道溺亡令人震惊】总体而言 , 对这样一起引发广泛关注的公共事件 , 地方办案机关公正客观处理 , 对于平息社会舆论至关重要 。 不管李某草之死 , 有没有遭受什么冤屈 , 或者调查之后 , 依旧排除了刑案 , 大家其实都希望 , 昆明警方在法律程序内给出一个让死者家属与公众信服的结论 。 这关涉个体的正义不缺席 , 更事关社会对法治的信仰不动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