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讯科技|滴滴成毒品运输途径:女子通过滴滴“贩毒”被判6年 后者不具备快递资质



和讯科技|滴滴成毒品运输途径:女子通过滴滴“贩毒”被判6年 后者不具备快递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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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0日消息 据北京时间报道 , 近日 ,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天津一中院”)披露判决书显示 , 1996年9月出生于天津市北辰区的女子张某 , 因涉嫌犯贩卖毒品罪于2019年7月被刑事拘留 。 之后 , 一审法院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 , 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 。 天津一中院作出终审裁定 , 维持原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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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判决书 , 张某曾多次通过滴滴给买家快递毒品 。 证人康某证言称 , 2019年1月至6月期间 , 其以每袋1000元至1200元的价格向被告人张某购买甲基苯丙胺(冰毒)30多次 , 大部分都是张某通过滴滴快递送到其朋友高某住处(天津市河北区军民里小区5号楼) , 由高某代收 。
事实上 , 这并非滴滴第一次成为毒品运输途径 。 8月26日 , 湖南省武冈市人民法院公布的一则刑事判决书显示 , 80年出生的女子欧某曾多次通过滴滴司机运送毒品 。
经审理查明:2017年11月5日 , 欧某在收到唐某的4000元微信转账后 , 通过微信转账付给刘某3800元 , 在武冈市廉租房从刘某处购得重约20克的甲基苯丙胺 , 通过滴滴司机送至新宁县转交给唐某 。 使用抵扣券后 , 欧某支付租车费用146.65元;2017年11月9日 , 欧某在收到唐某的10000元微信转账后 , 通过微信转账付给9800元 , 从刘某处购得重约50克的甲基苯丙胺 , 通过滴滴司机运送至新宁县转交给唐某 。 使用抵扣券后 , 欧某应支付租车费用133.52元 。
去年6月 , 现代快报报道称 , 宿迁市泗阳县男子王某以滴滴司机身份为掩护 , 在宿迁市各地贩卖毒品 。 经审理查明:2018年7月至11月间 , 王某曾先后10次在宿迁市泗阳县、宿城区等地 , 驾驶自己的滴滴专车贩卖毒品 , 多次以400元每包的价格 , 将冰毒兜售给其他吸毒人员 。值得注意的是 , 在滴滴成为毒品输送途径的背后 , 滴滴并不具备“快递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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