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省会今天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响应

本报讯(采访人员 崔虹)今日8时 , 省会将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这是采访人员从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获悉的 。
经省生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环境气象中心联合会商 , 预计今天起 , 受地面南风、逆温等影响 , 扩散条件逐渐转差 , 污染物缓慢积累;其中12日以后地面湿度逐渐增大 , 风力减弱 , 我省中南部地区可能出现 PM2.5中度至重度污染过程 。
为减轻重污染天气对公众健康的影响 , 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 , 定于今天8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 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
温馨提醒: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 , 避免户外活动 , 尽量减少开窗通风时间 。
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室外工作、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可以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
市、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可采取弹性教学 , 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 。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 , 根据AQI指数污染状况 , 原则上不再新增加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 。
倡导公众绿色出行 , 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驻车及时熄火 , 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自觉停驶国四及以下燃油机动车 。
工业企业管控措施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 , 按照《石家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 , 依据工业企业应急减排清单 , 严格落实各项应急减排措施 。
【车辆|省会今天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响应】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 , 城市主城区(三环路以内区域)、各县(市、区)城区内每日24小时禁止重型、中型货车和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通行 。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禁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 。矿山、洗煤厂、机场、燃煤电厂、钢厂、水泥企业、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日常车辆进出量超过10辆)的单位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 。市公安交管部门负责 , 除各地根据实际和相关政策核准的邮政快递车、残疾人专用车、新能源汽车和其他特定车辆外 , 城市主城区(三环路以内区域)、各县(市、区)城区对非营运载客汽车及轻型、微型载货汽车(含外埠号牌车辆和临时号牌车辆)采取2个车牌尾号一组轮换限行的方式(尾号是英文字母或汉字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 , 每日7时至20时限制20%的机动车通行 , 限行车辆尾号与北京市保持一致 , 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