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单位从中小企业采购货物 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机关单位从中小企业采购货物 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大江快报【机关单位从中小企业采购货物 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不得违约拖欠中小企业的货物、工程、服务款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从中小企业采购货物、工程、服务 , 应当自货物、工程、服务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款项;合同另有约定的 , 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据悉 , 新修订的《江西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 。《条例》从财税支持、融资促进、创业扶持、创新发展、市场开拓、服务措施、权益保护等方面 , 优化中小企业经营环境 , 保障中小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 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 , 支持中小企业创业创新 , 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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