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航集团申请破产重整:影响有多大?6问6答( 二 )


二是要依法受到破产法的限制 , 这其实也是对债权人负责 。 根据破产法的规定 , 破产法也对债务人企业破产重整期间做出了很多限制 , 具体体现在:
第一 , 重整期间要停止支付历史欠款债权 , 不能再实施个别清偿 , 否则违反了同债同权、公平清偿的原则;
第二 , 重整期间未经法院或者债权人会议同意 , 企业不能再处置资产 , 因为债务人的全部财产是用来给全体债权人公平受偿的 , 所以未经法院同意或者债权人会议同意 , 债务人企业自己是不能处置资产的;
第三 , 重整期间 , 债务人企业的董监高、法定代表人、经营管理人员以及其他需要配合重整工作的人员也要受到法定限制 , 以满足法院和管理人开展相关工作需要 。 这些人员受到的限制主要包括:妥善保管其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根据人民法院、管理人的要求进行工作 , 并如实回答询问;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如实回答债权人的询问;未经人民法院许可 , 不得离开住所地;不得新任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三是管理人要依法接管企业 。 按照破产法的规定 , 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后 , 管理人就要接管企业 , 当然这种接管主要是形式意义的接管 , 重在监管债务人的资金、财产等安全 , 企业实际的生产经营、安全责任等仍然是要靠债务人企业自己来落实的 , 管理人重在监督 。
四是企业原有的决策机制要受到限制 。 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后 , 债务人企业原来的股东会、董事会就不能再直接作出决定 , 需要确保作出的决定不违反破产法的规定、不违反管理人和法院的要求 。
五是可以调整出资人权益 , 引入有实力的战投 。 基于债权人利益优先于股东利益这一基本的公司法原理 , 一旦债务人企业进入破产程序 , 则说明公司财产无法清偿全部的债务 , 债权人的利益无法得到妥善保障 , 甚至存在减值和损失的风险 。 所以 , 在这种情况下 , 老股东的权益就应该调整清零 , 然后调整的权益对应分配给债权人直接抵债 , 债权人就成了债务人的股东 , 或者把老股东的权益出售给战略投资者 , 战略投资者提供资金用来给债权人还债 。 实践中 , 进入破产重整程序的企业 , 几乎都进行了出资人权益调整 , 以最大程度保障债权人的利益 。
六是债务人企业要继续落实主体责任 , 确保生产经营稳定 。 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后 , 虽然债务人企业被管理人接管 , 债务人的各项决策机制受限 , 各项工作都要受到管理人和法院的监督 , 但是对于持续经营的企业来讲 , 管理人并不是专业的经营管理团队 , 所以企业经营责任 , 尤其是涉及的环保、安全、稳定等经营责任 , 依然要落实到债务人企业主体身上 。
3、海航集团重整想要达成怎样的效果?
一是法人主体资格继续存续 , 参与市场竞争 。
二是负债降到合理的水平 。 通过破产重整 , 将依法对海航集团的全部债务作出妥善处理和安排 , 综合通过现金清偿、留债展期清偿、股抵债、信托份额抵债等各种方式化解海航集团的债务风险 , 把海航集团的债务规模降低至其可以承受的合理范围内 。
三是引入有实力的重整投资人 。 进入重整程序后 , 将按照市场化、法治化的原则引入有实力的、与海航集团业务匹配的、拥有先进管理理念的重整投资人 , 助力海航集团未来发展 。 化解债务只是解决当前的生存问题 , 引入重整投资人是解决海航集团未来发展、活的更好的问题 。
四是理顺管理机制 , 重构规范运营机制 。 通过破产重整 , 引入战略投资者 , 将重构海航集团的管理机制 , 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 构建规范、有效、高效的运营机制 , 确保企业合法、合规运营 。
五是总体愿景:重整实施完毕后 , 海航集团的负债将大幅削减、运营负担显著减轻、经营管理制度进一步优化;随着增量资源的注入、航空运输市场逐渐回暖、市场经济环境逐渐向好 , 海航集团将恢复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 , 将继续维持以海航控股为核心的全国第四大航空公司;海航集团体系内上市公司继续维系上市资格 , 消除对资本市场的潜在重大震荡 , 全体中小股东的利益得到保护 , 未来有望获得更有价值的回报;全体债权人的债权得到妥善安排 , 避免债务风险传导、蔓延 , 有效防范金融风险 , 并且债权人还可以通过抵债获得的股票、信托份额持续享有重整后海航集团发展的红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