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治守护绿水青山!五华法院快立快审快判生态环境领域犯罪

2月7日下昼 , 五华法院采用网上开庭方式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失火罪案件 , 一审判处邓某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 。

用法治守护绿水青山!五华法院快立快审快判生态环境领域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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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4日13时 , 五华青年邓某在五华县转水镇一村帮曾某使用发电机抽水时 , 不慎引发森林火灾 。 经鉴定 , 该山火过火总面积5623亩 , 其中有林地面积961亩 , 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418619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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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审理后认为 , 邓某因过失引发山火 , 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 已构成失火罪 。 鉴于邓某接到通知后自动到案 , 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 是自首 , 依法减轻处罚;邓某在发现山火后能积极参与扑救 , 自愿签订认罪认罚具结书 , 且山林权属所在村委及村民代表鉴于其家庭情况同意免予赔偿损失 , 依法从宽处罚 , 遂作出上述判决 。
警示:
用法治守护绿水青山!五华法院快立快审快判生态环境领域犯罪】为切实保护森林资源 , 促进社会安全不乱和谐 , 五华法院开通“绿色通道” , 依法快立快审快判生态环境领域犯罪 , 以鲜活个案审判提高群众生态保护意识 , 为环境保护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 。
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 。 森林资源是人类社会共同的财富 , 保护森林资源就是保护我们人类自己的家园 。 近期 , 农村火烧山事件频发 , 不仅严重损害国家森林资源和公共财产 , 而且严重威胁社会公共安全 。 纵观失火犯罪案件 , 主要原因是当事人法律意识淡薄 , 防火意识不强 , 麻痹大意或过于自信导致山林失火案件频发 。 保护森林资源 , 维护公共安全 , 关系到我们每个人的切身利益 , 我们要不断加强对森林防火法规的宣传 , 提高群众的防火意识和法律意识 , 严防森林火灾 , 给子孙后代留下一片绿水青山 。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 ,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过失犯前款罪的 , 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撰文:徐冰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