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放烟花注意啦!这些人在南宁违规燃放烟花被罚!

今年1月以来 , 南宁市公安局依法加大对违规燃放、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等行为的处罚力度 , 查处了一批违规燃放、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 。 2月10日 , 南宁警方实名曝光36名违规(法)者 。

春节放烟花注意啦!这些人在南宁违规燃放烟花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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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警方查处非法运输的烟花爆竹 。 警方供图
春节放烟花注意啦!这些人在南宁违规燃放烟花被罚!】据介绍 , 2019年1月 , 南宁市人民政府颁布《南宁市烟花爆竹经营燃放管理规定》 。 《规定》实施以来取得良好成效 , 获得广大市民的理解支持 , 少放、不放烟花爆竹在南宁已蔚然成风 。 但仍有极少数单位和个人怀着侥幸的心理 , 在禁放场所、区域和时间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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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月以来 , 南宁市公安局依法加大对违规燃放、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等行为的处罚力度 , 截至2月10日 , 全市公安机关已累计查处非法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治安案件34起 , 行政拘留8人 , 罚款29人 , 共处罚金82500元 , 收缴烟花爆竹4000余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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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阳一女子非法储存、买卖烟花爆竹被拘留 。 警方供图
南宁警方表示 , 今年春节期间 , 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 , 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坚决依法查处 。 其中 , 对违反《南宁市烟花爆竹经营燃放管理规定》 ,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场所、区域和时间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 将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 对非法存储、运输、携带烟花爆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的行为 , 将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 , 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
【实名曝光台】
1月1日 , 民警分别在青环路附近、青环路江边附近、青秀区领秀前城附近 , 发现温伟艺、李梓宁、陈迪、雷一鸣、陆嘉丽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 青秀山公安分局依法分别对5人处以100元罚款 。
1月2日 , 民警在宾阳县宾州镇昆仑路路段巡逻时 , 查获一辆货车非法运输烟花爆竹 , 宾阳县公安局依法对车主杨利超处以1万元罚款 。
1月5日 , 覃敬英在亭洪路延长线博白美食扎啤城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 江南公安分局依法对其处以100元罚款 。
1月6日 , 民警在龙岗大道江湾路路边巡逻 , 发现赵连中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 邕宁公安分局依法对其处以100元罚款 。
1月7日 , 民警在宾阳县商贸城荣诚街78号门前路段 , 发现张云玖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 宾阳县公安局依法对其处以200元罚款 。
1月11日 , 民警在南宁市邕宁区中和乡中和村巡防时发现 , 铺面店主张陆兴、何金玲、黎凤娟、玉春桃分别非法储存烟花炮竹12件至17件 , 邕宁公安分局依法对以上4人分别处以100元至200元罚款 。
1月11日 , 民警在横县南乡镇三榃村委榃汶村209国道路段巡逻时 , 对停放在209国道旧收费站边的一辆小型卡车进行检查 , 发现车上违规装有152件烟花爆竹 , 没有办理危险物品运输证 , 横县公安局依法对梁涛、陈勇福处以行政拘留5日处罚 。
1月12日 , 民警在南宁市邕宁区百济镇百济街梁武妹的商店内检查 , 发现非法储存烟花炮竹5件 , 邕宁公安分局依法对其处以200元罚款 。
1月13日 , 民警在宾阳县黎塘镇仁爱路铁路中学附近“献青百货店”、“小玲日用百货店”检查时 , 发现两家店铺非法储存烟花爆竹 , 宾阳县公安局依法分别对杨政、卢小玲处以行政拘留5日处罚 。
1月16日 , 民警在宾阳县古辣镇前进东街27号民房内 , 发现张积华非法存放大量烟花爆竹 , 宾阳县公安局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10日处罚 。
1月18日 , 民警在南宁市武鸣区双桥镇伊岭村高速路口发现奚元贺、奚元环涉嫌非法运输烟花爆竹 , 依法扣押烟花爆竹一批 , 武鸣公安分局依法对2人处以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
1月18日 , 民警在宾阳县宾州镇幸福里小区大门旁 , 发现罗民甲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 宾阳县公安局依法对其处以200元罚款 。
1月21日8时许 , 民警在南宁市江南区壮锦大道巡逻时发现 , 风格雨林小区旁边的工地内有人违规燃放鞭炮 , 对该工地负责人毕玉新处以200元罚款 。
1月27日 , 民警在邕宁区和平街二街28号 , 发现韦亮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 邕宁公安分局依法对其处以100元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