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查办案件入选全国落实食药安全“四个最严”典型

苏报讯(采访人员 王小兵 通讯员 史莹璁)前天 , 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 联合发布15件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典型案例 。 苏州各部门联合查办的苏州皙莱雅化妆品有限公司经营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化妆品、发布虚假广告案入选 。
2019年9月24日 , 潘某某、吴某某、赵某等多人向药监部门举报称:苏州皙莱雅化妆品有限公司存在未在注册地址开展经营活动、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化妆品、虚假宣传等多项违法行为 。 接到举报后 , 园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立即到该公司进行初步调查核实 , 于10月16日立案调查 。
经调查 , 苏州皙莱雅化妆品有限公司存在未在营业执照注册地址开展经营活动;两个批次2506盒、货值348334元的美颜霜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在经营美颜霜的过程中虚假宣传其产品为“CCTV央视合作伙伴品牌”以及“一瓶解决肌肤暗黄、粗糙、痘痘、痘印、湿疹、玫瑰糠疹、色斑、激素脸过敏、毛孔粗大、肤色暗沉等10大问题”等多项违法行为 。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 , 苏州工业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 对该公司作出停止销售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产品、在相应范围内消除虚假广告影响 , 并给予罚款94万元 , 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
【苏州查办案件入选全国落实食药安全“四个最严”典型】这起案件是一起典型的网络销售化妆品违法案件 , 包含了该类案件不在营业执照注册地实际经营、发布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的典型特点 。 该案调查持续一年之久 , 调查之初 , 市场监管办案人员及时与苏州市公安局园区分局开展“行刑衔接”提前介入工作 , 并同时向园区检察院通报相关案情 。
【苏州查办案件入选全国落实食药安全“四个最严”典型】经商定 , 市场监管与公安部门开展联合办案 , 其间涉及产品多次送检、产品双方认定、案件异地协查、外调核查取证等诸多环节 , 也经历了当事人不予配合行政调查的情形 , 最终办案人员收集了充分的证据 , 依法认定当事人的违法事实 , 并作出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