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台一渠道经理受贿千万!狂买6处房产…

来源:e公司官微
2月24日 , 一条关于茅台的消息冲上热搜 , 引发广泛关注 。

茅台一渠道经理受贿千万!狂买6处房产…
文章图片
2月22日 , 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茅台酒销售有限公司原渠道管理部经理李茂刚受贿案一审判决书 。 法院一审查明 , 2006年至2018年 , 被告人李茂刚在其任职的多个岗位上利用其职务便利 , 为多个茅台酒经销商谋取利益 , 非法收受经销商所送现金人民币逾千万元(其中300万元系犯罪中止)、匠心茅台酒10件(折合人民币11.274万元)和美金2.5万元 。
判决书显示 , 另查明 , 李茂刚收受的涉案财物大部分用于购置房产 , 其中500万元先后购买了6处房产 。 案发后 , 李茂刚已退回赃款人民币870万元和美金2.5万元 。

茅台一渠道经理受贿千万!狂买6处房产…
文章图片
2020年12月27日 , 法院一审判决其犯受贿罪 , 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 , 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 。
回溯案件:
李茂刚生于1976年 。 判决书显示 , 其因涉嫌严重违纪、职务违法 , 于2019年11月26日被贵州省三穗县监察委员会采取留置措施 , 2020年07月16日被三穗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 同年07月22日被依法执行逮捕 。
三穗县法院一审审理查明 , 2006年至2018年期间 , 李茂刚在担任贵州茅台酒销售有限公司(下称茅台酒销售公司)广东片区经理见习助理、副经理、专卖店管理部副经理、经理、品牌事业部副经理、渠道管理部经理期间 , 利用审核茅台酒经销权、调剂茅台酒计划增量、审批茅台酒团购奖励经销权等职务便利 , 为岑某、陈某2、刘某2、单某、宫某、刘某1等人提供方便 , 给予关照 , 为上述人员谋取非法利益 , 收受上述人员现金共计人民币745.5万元 , 价值人民币11.274万元的匠心茅台酒10件和2.5万美元 。 另有300万元为犯罪中止 。
判决书显示 , 李茂刚比较谨慎 , 微信转账不收 。 他供述称 , 刘某1及其儿子李某1分别5次送给他现金人民币12万元和美元0.5万元 。 第一次是在2016年中秋节前后 , 具体时间记不清了 , 刘某1刚开始先是通过微信给其转账2万元 , 当时他拒收 , 24小时后微信平台自动把转账退还 。
李茂刚供述:“过了不久 , 刘某1到茅台来办理业务过程中 , 刘某1就把一个黑色塑料口袋放在我办公室的茶几上 , 给我说她经销茅台酒赚钱了 , 这是她的一点心意 , 感谢平时我对她们的关心 。 我说关心不到 , 请她把放在茶几上的塑料袋收回去 。 刘某1说没关系的 , 然后她就离开我办公室走了 。 我下班后 , 打开刘某1放在茶几上的黑色塑料袋来看 , 里面装有3扎钱 , 每扎1万元 , 每张钱的面额都是100元的 。 ”
该案中 , 给李茂刚送钱的人各有不同的诉求 。 例如 , 许某是为了其公司的茅台酒经销合同指标不被核减或少核减 , 希望李茂刚从中帮助解决;王某是为其控制的公司能够得到汉酱酒经销权 , 并在李茂刚的关照下取得了汉酱酒经销权;单某是为了其经营的公司能够成为茅台酒体验馆试点单位 , 希望李茂刚从中特别关照 , 优先推荐;张某2、林某、宫某等人分别是希望在违规跨区域销售茅台酒问题、办理茅台酒调剂增量、恢复茅台酒经销业务等事务上得到李茂刚的帮助 。
在一起受贿事实中 , 李茂刚2020年3月9日的自书材料与2020年3月10日的供述证实 , 2016年 , 在茅台集团向国家工商总局申请“国酒茅台”商标注册过程中 , 茅台酒经销商宫某所控制的上海浩泽贸易有限公司被误认为参与反对茅台集团申报“国酒茅台”商标注册的事情 , 被暂停一切茅台酒经销业务 。
此后 , 茅台酒销售公司渠道管理部起草关于恢复宫某公司茅台酒经销业务的报告 , 经李茂刚初审后逐级呈报给茅台酒销售公司、法律知保处、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签字 。 在茅台相关领导审批该报告过程中 , 2017年9月份左右的一天 , 宫某为了感谢李茂刚帮忙加快协调处理 , 尽快提交恢复公司茅台酒经销业务的报告给公司领导签批 , 到李茂刚办公室 , 将用信封包装的2万美元送给李茂刚 。
根据判决书 , 李茂刚最大的“金主”是茅台酒经销商岑某 , 其共行贿李茂刚600万元 , 另有300万元贿赂属犯罪中止 。
法院一审认定 , 2016年1月 , 李茂刚利用其担任茅台酒销售公司品牌事业部副经理的职务便利 , 帮助岑某实际控制的公司获得了6吨茅台酒增量 , 并要求岑某将其中增加的3吨茅台酒销售利润归自己所有 。 岑某答应后分别在2016年、2017年、2018年送给李茂刚3吨茅台酒增量的销售利润现金人民币70万元、250万元、28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