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经济发展促社会政策转型( 二 )


首先 , 数字经济时代因与人工智能相关的技术更新带来的技术性失业风险增加 。 尽管目前对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应用对就业总量的影响尚存争议 , 但基本的共识是 , 数字经济对劳动者的知识和技能提出更高的要求 , 低技能、程序性的就业岗位正在并将继续被人工智能相关技术大幅替代 , 这就大大增加了技术性失业的风险;随着知识更新速度不断加快 , 这种技术性失业风险将始终存在 , 并有可能加剧 。 与技术性失业对应的社会政策是就业转型服务 , 而目前我国的就业政策对此还关注不够 。
其次 , 新型就业关系影响社会保险体系的可持续性 。 数字经济催生了网约车司机、网络主播和快递小哥等新型职业 , 推动就业模式从“雇主+员工”的稳定就业走向“平台+个人”的灵活就业 。 这一变迁对现存的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体系都提出了新的要求 。 以社会保险为例 , 灵活就业者参保多选择低缴费基数 , 且总缴费率比雇主、雇员共同缴费模式低 , 而这两种模式未来的基础养老金支出则相同;另有测算表明 , 可选择是否参与社会保险的灵活就业者的医疗支出明显高于强制参保的正式就业职工 。 进一步讲 , 灵活就业群体可选择性参与社会保险 , 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社会保险原有的“强制性”和“义务性” 。 此外 , “平台+个人”模式下的快递小哥等从业者还是职业伤害的高危群体 , 但相比传统的“雇主+雇员”模式 , 其与平台企业的就业关系较为松散 , 在工伤保险缴费责任承担和工伤取证等方面都面临诸多挑战 。 这些新变化正在从根本上动摇工业经济时代以稳定雇佣关系为基础、以雇主和员工共同缴费为支撑的社会保险模式 。
推动社会政策实践模式转型
数字经济潜在的收入分配不均衡风险还对社会政策实践模式提出了新的要求 。 现行基于社会保险和社会救助等再分配工具的社会政策实践模式 , 主要是针对前数字经济时代的社会风险和第一次收入分配差距而设计的 , 而如今数字经济呈现出的收入分配不均衡特征 , 使这一实践模式面临较大压力 。
创新能力以及信息获取和利用能力的差异 , 会进一步影响劳动者收入 。 一方面 , 创新在数字经济中的作用会进一步凸显 , 创新型高端人才因此会得到高报酬 。 另一方面 , 普通劳动者则面临一种新的局面:一是前述技术性失业风险的普遍存在 , 使其收入水平受限 , 稳定性下降;二是因信息能力/数字鸿沟而产生新的分化 。
如此 , 劳动力市场风险增加、新型分化产生 , 这都意味着数字经济对收入均衡的可能影响 。 一方面 , 这要求以公平、正义为核心价值的社会政策要扮演更积极的角色 , 而另一方面 , 现行社会政策体系的经济基础和前提假设亦已被数字经济所削弱 。 如此 , 功能需求上升和能力削弱之间的张力 , 大大增加了对数字经济时代社会政策实践影响的强度 。
进而言之 , 数字经济对社会政策提出的新要求源自其对相关领域的影响 。 一方面 , 数字经济使得整个经济社会活动日益呈现出高度的虚拟化、流动性、融合化、隐匿性、平台化等特征;另一方面 , 它在创新经济社会发展模式的同时 , 也产生了对国家税收汲取能力、稳定雇佣关系以及以此为基础的就业政策和社会保险政策等社会政策主要支柱的影响 。
数字经济发展促社会政策转型】面对上述挑战 , 社会政策要进一步拓宽其政策资源的筹集渠道 , 重构社会保险等政策设计 , 不断增强劳动者面对知识更新加速和人工智能技术替代挑战时的可持续就业能力 。 放宽观察的视界 , 我们必须重新审视工业经济时代形成的社会政策体系 , 重新审视经济政策和社会政策的关系 , 思考如何重塑与数字经济时代特征相适应的社会政策体系 。 这是数字经济时代社会政策研究者新的使命和责任 。
栏目主编:顾万全张武本文作者:中国社会科学网文字编辑:查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