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观察|海普润撤回申报材料


IPO观察|海普润撤回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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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飞鱼团队
流程编辑|王倩
2021年3月3日 , 证监会官网公告显示 , 取消审核盐城海普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普润”)首发事项 。
公告称 , 鉴于海普润已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申报材料 , 决定取消第十八届发审委2021年第26次发审委会议对该公司发行申报文件的审核 。
(一)基本情况
2016年5月17日 , 海普润的前身盐城海普润膜科技有限公司成立;2020年 , 海普润向证监会递交了上市申请材料 。 ;2021年3月3日 , 海普润主动撤回申报材料 。
本公司自设立以来 , 一直从事水处理分离膜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 , 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 公司生产的分离膜主要供膜应用企业用于膜法水处理项目 , 利用分离膜的选择性分离功能对水进行过滤 , 实现水与其它物质的有效分离 。 水处理分离膜行业符合国家绿色经济的发展理念 , 属于国家鼓励发展的环保行业 。 公司主要产品系微滤中空纤维膜产品 , 2019年12月起面向市场推广超滤膜产品 , 其中 , 微滤膜产品主要应用于采用MBR工艺的市政污水处理和膜法工业污水处理;超滤膜产品主要应用于净水和膜法工业污水处理 。
(二)股东情况
刘必前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总股本的39.31% , 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三)报告期业绩
招股书显示 , 2017年、2018年、2019年及2020年上半年 , 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6464万元、13092万元、17284万元及5690万元 , 扣非归母净利润分别为2235万元、4661万元、6051万元及2008万元 。
(四)市场主要关注事项及招股书披露
1.实控人兼职创立海普润合法性
IPO观察|海普润撤回申报材料】实控人刘必前1985年12月至2017年3月在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工作 , 2009年先后创立苏州汇龙、射阳汇龙 。 2016年5月刘必前创立发行人海普润前身 , 将首套生产线卖给海普润、苏州汇龙、射阳汇龙将9项专利权无偿转让给海普润 。
招股书论证了刘必前2016年5月兼职创立海普润的合法性 , 引用的依据最早的是国务院2015年4月发的文件 。 发行人/保荐机构没有论证刘必前2009年-2015年期间兼职创立两个公司的行为是否合法 。
2.对“首套生产线”权属认定为刘必前个人 , 是否有违商业常理
2012年汇龙集团退出苏州汇龙后 , 刘必前持股达到90% 。 招股书披露 , 自2012年汇龙集团停止投入资金以来 , 刘必前以自筹资金制作设备、购买材料 , 继续从事水处理分离膜技术及产品的研发工作 , 并于2015年下半年形成首套生产线 。 首套生产线系刘必前自筹资金并由刘必前个人研发形成 , 与汇龙集团、苏州汇龙无关 。 但是将价值4370万元的首套生产线认定为刘必前个人财产 , 而不是苏州汇龙的财产 , 是否有违商业常理 , 可能有避税嫌疑 。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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