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出台引才措施 顶尖人才给予1亿元支持


包头出台引才措施 顶尖人才给予1亿元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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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呼和浩特3月6日电(徐红梅)近日 , 包头市出台《关于加快引进培育重点产业领域中高端人才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 加快引进新型材料、现代能源、现代装备制造业、农畜食品产业等重点产业领域高端人才 。
措施从17个方面 , 制定了完善的人才支持体系:
1.对引进院士或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创新商业模式等能够打造国家级产业集群的顶尖人才 , 经评审认定 , 给予1亿元综合项目经费支持 , 提供300平米住房或相同平米的租房补贴 , 工作满5年且贡献突出的 , 可无偿获赠住房 。
2.对引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核心技术、创办企业具有国内一流技术水平的高端创业人才团队 , 经评审认定 , 给予5000-8000万元的综合项目经费支持 , 为团队带头人提供200平米住房或相同平米的租房补贴 , 在包工作满5年且贡献突出的 , 可无偿获赠住房 。
3.对持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或前沿创新项目等要素的创新人才到包头创新创业 , 由受益地区或受益单位提供必需的场地、项目资金、优惠政策及服务保障支持 。 经认定 , 符合《包头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目录(2021年)》中四类及以上层次人才 , 全职引进并落户的 , 在市内购买首套150平米以下自用住房 , 可享受市场价5折优惠 , 优惠部分由市级财政、受益地区财政和用人单位按比例分担 。
4.企业全职引进的符合《包头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目录(2021年)》中六类及以上层次人才和创办高新技术企业或上年度纳税超过1000万元的企业中连续2年全职聘用的企业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 从聘用时间起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 连续3年按其对地方财政贡献的100%奖励给个人(每人每年不超过50万元) 。
5.鼓励支持市内新型材料、现代能源、现代装备制造业、农畜食品产业等重点产业、项目和各类市场主体引进重点产业领域的博士、硕士研究生 , 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的 , 工作1年后给予博士3万元、硕士研究生1.5万元一次性人才奖励 , 并享受租金前两年免费后两年减半的人才公寓 。
6.对采用技术咨询、兼职服务、技术入股等方式柔性引进的“候鸟式”工程师(含退休工程师)等中高端人才 , 按其上年度在包纳税劳动报酬的30%给予用人单位补助(同一人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 。 在包工作期间可免费入住人才公寓 。
7.对企业培育新入选国家、自治区人才项目的个人或团队 , 给予5-20万元资金支持 。 遴选有望当选院士及相当层次的高端人才 , 培育期内每年给予用人单位最高50万元培养补助;遴选有望入选国家“万人计划“等相当层次的优秀人才 , 培育期内每年给予用人单位最高30万元培养补助 , 上述培育期均为2年 。
8.支持企业建立域外创新中心、研发机构等“人才飞地” , 研发成果回包转化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 , 给予50-100万元资金支持 。
9.采取竞争立项、揭榜挂帅等方式 , 对在关键领域、核心技术、产业瓶颈上取得重大突破 , 带来重大经济社会效益的个人或团队 , 经评审认定 , 给予100-2000万元资金支持 。
10.对新建获批的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流动)站、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 , 给予30-200万元科研经费支持 。 统筹整合现有科研创新平台和设备资源 , 提供硬件共享服务平台 , 支持创新成果及时中试 。
11.鼓励支持重点产业领域企业对接国内外重点高校、国家级科研院所、行业领军企业等来包设立独立或联合建设的创新平台或新型研发机构 , 根据投资额和运行绩效 , 给予50-200万元科研经费支持 。
12.鼓励支持企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 对技术成果产业化项目实现税收后5年内 , 前3年按其对地方财政贡献的100%给予奖励 , 后2年按其对地方财政贡献的50%给予奖励 。
13.通过科技成果转让或许可取得的浄收入及作价投资获得的股份或出资比例 , 提取70%以上份额用于奖励 , 对研发和成果转化主要贡献人员的奖励份额不低于奖励总额的50% 。 国有企业、科研院所、高校将职务科技成果自行实施或者与他人合作实施的 , 在实施转化成功投产后连续5年内 , 每年从实施该项科技成果的营业利润中提取不低于5%的比例 , 对重要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 。
14.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用人主体单位充分下放科研自主权 , 对科研人员实施股权、期权和分红激励 , 国有企业对科研人员的股权激励或现金分红激励支出不纳入工资总额基数 。 对承担关键领域核心技术攻关任务的团队负责人以及单位引进的中高端人オ等 , 可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灵活多样的分配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