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又有4人因醉驾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为了能够给市民朋友营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 渭南公安交警对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 始终保持零容忍、严查处、大曝光 , 但仍有少数驾驶人心存侥幸 , 以身试法 。 现将我市近期查处的几起醉驾违法案例进行曝光 , 以强化警示教育 。
案例一:
2021年2月23日22时许 , 潘某驾驶苏F8***3奥迪牌小型轿车行驶至大荔县菁华小学门口时 , 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 被大荔交警当场查获 。 经检测 , 潘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60.25mg/100m , 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 涉嫌危险驾驶罪 。 公安机关依法处以潘某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 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渭南又有4人因醉驾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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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
2021年2月25日3时许 , 李某驾驶陕EY***5小型轿车行驶至大荔县吕苏路皇甫村口时 , 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 被大荔交警当场查获 , 经检测 , 李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81.88mg/100ml , 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 涉嫌危险驾驶罪 。 公安机关依法处以李某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 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渭南又有4人因醉驾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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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三:
2021年2月26日18时许 , 赵某驾驶陕E3***6五菱牌小型汽车行驶至大荔县北新街九州福鹏小区门口处时 , 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 被大荔交警当场查获 。 经检测 , 赵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07.85mg/100ml , 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 涉嫌危险驾驶罪 。 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赵某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 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渭南又有4人因醉驾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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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四:
2021年2月26日18时许 , 马某驾驶陕EW***5五菱牌小型汽车行驶至大荔县阳光路中段处时 , 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 被大荔交警当场查获 。 经检测 , 马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18.89mg/100ml , 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 涉嫌危险驾驶罪 。 公安机关依法处以马某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 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渭南又有4人因醉驾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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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公安交警郑重提示:
渭南又有4人因醉驾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道路千万条 , 安全第一条!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 请不要用端起酒杯的手 , 握住生命的方向盘!处罚不是最终目的 , 广大交通参与者都能够平安出行才是渭南公安交警最大的心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