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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学院|商学院学生会文化部规章制度( 二 )


按关键词阅读: 学生会 商学院 规章制度 文化部


第二条 每次活动或例会 , 迟到、早退者扣1分(晚5分钟视为迟到 , 提前5分钟走视为早退 , 除非经部长同意 , 方可) 。
第三条 学生会或部里交给的任务没完成者 , 有主观原因造成的扣3分 , 有客观原因造成的酌情扣分 。
第四条 学生会活动无辜不参加者扣3分 , 请假者扣1分 。
思想活跃、活动积极、主动为部里出谋划策者由部长酌情加分 。
第五条 本不活动需拉赞助:(1)、每次拉到的赞助 , 可按其所拉赞助金额乘以百分之一的分数加分(如拉到1000元人民币 , 即加10分) 。
(2)、每拉到条幅一条 , 加1分 。
(3)、其他赞助酌情加分 。
第六条 每学期已扣分数过三分之二者视为自动退出 , 不得提取档案 , 档案无效处理 。
第七条 学期末评选的院校“优秀团干部”、“优秀工作者”、“入党申请名额”以及部内提干都按分数和部长考核给予 。
第八条 本制度为20分制 , 实施之日起生效 。
北京XX大学商学院学生会文化部制 。


来源:(未知)

【学习资料】网址:/a/2021/0321/0021738395.html

标题:商学院|商学院学生会文化部规章制度(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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