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关键词阅读: 事业单位 使用说明 会计科目 会计制度
报经批准予以处臵时 , 按照处臵固定资产对应的非流动资产基金 , 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 , 贷记“待处臵资产损溢”科目 。
处臵毁损、报废固定资产过程中所取得的收入、发生的相关费用 , 以及处臵收入扣除相关费用 后的净收入的账务处理 , 参见“待处臵资产损溢”科目 。
六、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 , 反映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原价 。
1502 累计折旧一、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计提的累计折旧 。
二、本科目 。
45、应当按照所对应固定资产的类别、项目等进行明细核算 。
三、事业单位应当对除下列各项资产以外的其他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一)文物和陈列品;(二)动植物;(三)图书、档案;(四)以名义金额计量的固定资产 。
四、折旧是指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内 , 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折旧金额进行系统分摊 。
有关说明 如下:(一)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实际使用情况 , 合理确定其折旧年限 。
省级以上财 政部门、主管部门对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作出规定的 , 从其规定 。
(二)事业单位一般应当采用年限平均法或工作量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
(三)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应折旧金额为其成本 , 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不考虑预计净残值 。
(四)事业单位一般应当按月 。
46、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
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 , 当月不提折旧 , 从下 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 , 当月照提折旧 , 从下月起不提折旧 。
(五)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 , 无论能否继续使用 , 均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 , 也 不再补提折旧 。
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 , 可以继续使用的 , 应当继续使用 , 规范管理 。
(六)计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折旧时 , 应当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 。
能够合理 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入固定资产所有权的 , 应当在租入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 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入固定资产所有权的 , 应当在租赁期与租入固定资产尚可使 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
(七)固定资产因改建 。
47、、扩建或修缮等原因而延长其使用年限的 , 应当按照重新确定的固定资 产的成本以及重新确定的折旧年限 , 重新计算折旧额 。
五、累计折旧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一)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时 , 按照应计提折旧金额 , 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 , 贷记本科目 。
(二)固定资产处臵时 , 按照所处臵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 , 借记“待处臵资产损溢”科目 , 按 照已计提折旧 , 借记本科目 , 按照固定资产的账面余额 , 贷记“固定资产”科目 。
六、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 , 反映事业单位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累计数 。
1511 在建工程一、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已经发生必要支出 , 但尚未完工交付使用的各种建筑(包括新建、改 建、扩建、修缮等)和设备安装工程的实 。
48、际成本 。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工程性质和具体工程项目等进行明细核算 。
三、事业单位的基本建设投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单独建账、单独核算 , 同时按照本制度的 规定至少按月并入本科目及其他相关科目反映 。
事业单位应当在本科目下设置“基建工程”明细科目 , 核算由基建账套并入的在建工程成本 。
有关基建并账的具体账务处理另行规定 。
四、在建工程(非基本建设项目)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一)建筑工程1. 将固定资产转入改建、扩建或修缮等时 , 按照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 , 借记本科目 , 贷记“非 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科目;同时 , 按照固定资产对应的非流动资产基金 , 借记“非流动资产 基金-固定资产”科目 , 按照已计提折旧 , 借记“累计折 。
49、旧”科目 , 按照固定资产的账面余额 , 贷 记“固定资产”科目 。
2. 根据工程价款结算账单与施工企业结算工程价款时 , 按照实际支付的工程价款 , 借记本科目 ,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科目;同时 , 借记“事业支出”等科目 , 贷记“财政补助收 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 。
3. 事业单位为建筑工程借入的专门借款的利息 , 属于建设期间发生的 , 计入在建工程成本 , 借 记本科目 , 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科目;同时 , 借记“其他支出”科目 , 贷记“银行 存款”科目 。
来源:(未知)
【学习资料】网址:/a/2021/0321/0021742342.html
标题: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