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关键词阅读: 承兑汇票 商业 定稿 总行 协议 贴现
7、定和 乙方业务要求的其他交易凭证复印件) , 乙方有权要求核验原件;以及(3)乙方依法合理要求的其他文件资料 。
第 4 条贴现利率和贴现款4.1 本协议项下 ,双方每次办理贴现手续时 ,所适用的贴现利率由双 方商定并记载于贴现凭证 , 该凭证构成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
本协议项下的贴现款金额 =汇票票面金额贴现利息金额贴现利息金额=汇票票面金额X贴现利率X贴现期限日利率二年利率十360天贴现期限是指自贴现日至汇票到期日之间的实际天数 ,承兑人不在乙方所 在城市的 , 贴现期限应为上述实际天数再加三天 , 如汇票到期日为非银行营业日 ,则顺延至其后第一个银行营业日 , 顺延天数计入贴现期限 。
贴现日是指贴现款付至甲方账户之日 。
8、 。
实际贴现日与约定贴现日不一致时 ,以实际付至甲方账户之日为准 。
4.2贴现利息承担及支付本协议项下贴现利息按照以下第 项承担并支付:4.2.1由甲方支付 , 乙方将从票面金额中扣除贴现利息后的余额支付至甲 方在乙方开立的账户 。
4.2.2 本协议项下贴现利息由甲、丙双方承担的 , 甲、丙双方在此不可 撤销地授权乙方:从汇票票面金额中扣除甲方承诺承担的贴现利息后的余额支付 至甲方的结算账户(账号已列于本协议首部);从丙方结算账户(账号已列于本 协议首部)直接扣收丙方承诺承担的贴现利息 。
如丙方因故无法在乙方办理开户 ,则必须在贴现业务 办理前三日内将应 付贴现利息 划入乙方指定账户 (户 名、帐号、开户行) 。
9、 。
如丙方结算账户中资金不足以支付其应付利息或没有按时足额将应付贴现利息划入乙方指 定账户 , 则乙方有权不予办理该笔贴现业务 。
4.3乙方对于甲方的申请 , 有权根据本协议以及乙方届时实施的有关业 务管理制度和信贷审查要求 , 并结合具体业务的情况 , 对甲方的申请文件进行审 核并决定是否予以贴现 。
经审查认为可以按本协议的规定办理贴现的 , 应按本协议约定办理贴现手续 , 将贴现款支付至甲方的结算账户(账号已列于本协议首部) 双方无须就每笔业务另签贴现协议 。
4.4为避免疑问 , 本协议双方确认:乙方对汇票的审查包括但不限于汇 票的表面真实性和形式要件审查 ,但是:即使在汇票或贴现申请不符合(包括表 面上的和事实上的不符合) 。
10、本协议第2条的规定的情况下 , 乙方仍同意办理贴现 或已支付了贴现款 , 也不表明乙方放弃了在其后对该汇票或相关当事人提出异议 或抗辩的权利;乙方仍保留基于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本协议其他条款的规定 而享有的一切权利 , 并有权因甲方提交的汇票或贴现申请不符合本协议第1条的约定而要求甲方承担补充、修正、赔偿等法律责任 , 并有权依法向其他相关当事 人主张权利 。
第5条 账户5.1 甲方和丙方已在中国民生银行开立结算账户 ,该账户用于甲方接受乙方向甲方支付的贴现款以及甲方和丙方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各种 应付款项 , 以及办理其他结算 。
5.2 甲方、丙方在此不可撤销地同意:在甲方根据本协议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义 。
11、务向乙方支付任何应付款项时 , 乙方有权自行直接从甲方、丙方 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任何营业机构开立的账户中扣划相应款项 , 无须获得甲方、丙方的同意也无须事先给予通知 , 但乙方应在扣划后通知甲方、丙方 。
扣收不足时甲方、丙方仍应清偿 。
第6条甲方、丙方的责任6.1 汇票贴现后乙方即有权根据票据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行使票据项下的权利 , 如果已贴现的商业汇票遭拒付 , 甲方将按本协议的约定向乙方承担支付 责任 。
6.2 若乙方收到商业汇票项下款项的时间超过本协议约定的期限 , 则乙方有权向甲方、丙方追索逾期罚息 , 逾期罚息按中国人民银行最新公布的六个 月期贷款利率上浮 %的罚息利率计收 。
6.3 汇票贴现后在汇票到期日前 ,。
12、若汇票涉及公示催告或诉讼/仲裁等法律程序 , 或发生承兑人解散、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停业整顿、重整、和解等情况 , 或乙方发现汇票不符合本协议第 2条的规定 , 或甲方、丙方存在恶意欺 诈等违约情形 , 或在汇票到期时遭拒绝付款 , 乙方对甲方、丙方行使票据追索权 时 , 有权要求甲方、丙方支付下列金额及费用:(1) 被拒绝付款的汇票票面金额;(2) 汇票票面金额自贴现期限到期日起至清偿日止的逾期罚息;(3) 乙方为行使追索权而支付的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评估 费、鉴定费、拍卖费、差旅费、律师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 。
来源:(未知)
【学习资料】网址:/a/2021/0413/0021924790.html
标题:商业|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协议(总行定稿)( 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