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诈|汽修欺诈“退一赔三”具震慑效应

今年2月 , 四川宜宾一辆别克汽车与其他车辆发生追尾事故 , 保险公司定损需要更换21个配件 , 合计价款金额10100元 , 核定工时费为3500元 。 然而 , 车主接车后 , 才发现建国汽车宜宾别克4S店在维修过程中只更换了13个配件 , 却照样收了13500余元 。 经过市场监管部门组织争议双方调解 , 4S店除退回多收取的4082元和交通误工3400元外 , 按照保险公司核定的维修费13530元的三倍(40590元)进行了赔付 , 合计金额为48000元整 。 (4月21日《成都商报》)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和收入逐步提高 , 拥有小汽车的家庭越来越多 , 因汽修欺诈等乱象丛生 , 引发的消费纠纷也日益突出 。 四川宜宾这家4S店在维修过程中 , 更换配件“缺斤少两” , 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 经市场监管部门调解 , 消费者获得“退一赔三”的赔偿 , 讨回来一个公道 。 笔者认为 , 汽修欺诈“退一赔三”才具震慑效应 , 此纠纷解决方式 , 当成为汽修欺诈的标配 , 让4S店得不偿失 , 方能有效遏制汽修欺诈等行业乱象 。
【欺诈|汽修欺诈“退一赔三”具震慑效应】近年来 , 各地有关汽修欺诈等行业乱象时有发生 , 比如用旧配件换下好配件 , 恶意砸坏好零件定损 , 虚报、多报更换零配件的数量 , 甚至以次充好、以旧充新等等 , 大肆忽悠消费者谋取不义之财 。 但消费者也不是任其宰割的羔羊 , 一旦发现4S店在汽修中存在欺诈 , 肯定要讨一个说法 。 而大多数情况下 , 4S店常以退费、更换零配件的方式解决纠纷 , 自身并没有什么损失 , 违法成本几乎为零 , 在侥幸心理之下 , 就很难遏制汽修欺诈等违法行为 。
据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的数据 , 2020年汽车及零部件投诉量达34897件 , 位居具体商品投诉的第二位 , 同比增加1.64% 。 由此可见 , 汽车及零部件纠纷 , 具有行业普遍性 , 且呈现愈演愈烈之势 。 而其中汽修欺诈纠纷 , 占有相当大的比例 。 四川宜宾这家4S店在维修事故车辆过程中 , 定损需要更换21个配件 , 只更换了13个 , 却一分不少地照样收了13500余元 。 这种不道德的做法 , 显然是典型的消费欺诈行为 。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 ,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 , 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 , 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 , 为500元 。 这家4S店的欺诈行为 , 无疑适用该条款 , 其“退一赔三”付出了不菲的代价 , 可谓偷鸡不成反蚀把米 , 纯属自作自受 。 赔得有点“肉疼” , 才会长记性 , 恐怕今后再也不敢欺诈消费者了 。
这起汽修欺诈纠纷 , 最终以“退一赔三”的方式解决 , 对于全国范围内的类似消费纠纷 , 都有借鉴意义 。 当“退一赔三”成为标配 , 可以形成震慑效应 , 对于汽修行业来说 , 如果算计消费者 , 欺诈获利越多 , 就有可能赔得越惨 。 利弊权衡之下 , 将倒逼汽修行业的经营者遵纪守法和规范经营 , 从而彻底打消侵犯消费者合法利益的念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