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发现前夫出轨,能要到赔偿吗?


作为婚姻出轨的受害者 , 面对另一方的出轨 , 饱受着精神和心灵的双重折磨 。 即使离婚摆脱了婚姻的痛苦 , 所受到的伤害也是很深的 。 那么 , 如果在离婚后 , 才发现对方婚内出轨的证据 , 还能否“追偿”精神赔偿呢? (不方便读文字的朋友们 , 建议观看视频听内容)
典型案例
张女士与李某通过工作相识 , 自由恋爱并结婚 , 生育一儿一女 。 之后的生活中 , 张女士发现李某常常夜不归宿 , 怀疑其有外遇 , 但是李某拒不承认 , 反倒说张女士疑心重 , 不信任他 , 双方因此多次发生争吵 , 李某要求与张女士离婚 , 并诉讼至法院 , 经法院审理后判决两人离婚 。
离婚后不久 , 张女士本想重新开始新的生活 , 却没想到从朋友处得知 , 李某竟早就与另一女子同居并生育一女 。 得知这个惊人的消息后 , 张女士内心备受打击 , 感到奔溃 。 前夫李某不但早就出轨 , 却还一直否认 , 反倒将离婚的责任推给自己 。 张女士认为李某的行为极大的伤害了自己 , 再三考虑后 , 将前夫李某告上了法庭 , 要求其赔偿精神损害赔偿金50000元 。
离婚后发现前夫出轨,能要到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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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
法院审理后认为 , 李某在与张女士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 不珍惜双方之间的夫妻感情 , 与他人同居并生育一女 , 违背了夫妻之间的忠实义务 , 导致双方离婚 。 李某婚内出轨行为 , 给张女士了造成严重的精神损害 , 张女士作为无过错方 , 其合法权利应予保护 。 最终 , 判令李某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45000元 。
离婚时无过错方可主张“精神赔偿”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 如果一方对婚姻不忠 , 不仅破坏了夫妻关系 , 还会使家庭破碎 , 伤及无辜子女 。 正在实施的《民法典》增加了“照顾无过错方原则” , 夫妻一方对离婚存在过错的 , 例如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家暴、虐待、遗弃等情况的 , 法院在分割财产时 , 会给予无过错方适当的照顾 , 可适当多分给无过错方一些财产 , 并且支持无过错方主张“精神赔偿” 。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 , 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 , 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 , 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 , 导致离婚的 , 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 重婚;
(二) 与他人同居;
(三) 实施家庭暴力;
(四) 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 有其他重大过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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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律说法:
夫妻互相忠实 , 不仅是道德义务 , 更是法定义务 。 如果一方在离婚后才发现另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内存在不忠实婚姻等的过错行为 , 导致双方感情破裂 , 作为无过错的一方 , 即使已经离婚 , 也有权通过诉讼的方式要求对方承担损害赔偿 。
作者:温霏霏 律师
编辑:金毅 律师
【离婚后发现前夫出轨,能要到赔偿吗?】录音:曹文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