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有项法令,其灭亡后依然在中国执行,直到72年才被废除

每个国家在建立之后 , 都会根据实际国情制定法律条文 , 它既能代表了新政权新气象 , 也能在一定程度上稳定刚刚平定的天下局势 。 根据史料记载 , 我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封建集权是夏 , 因此 , 我国最早的成文的法律正是由大禹主持修建的《禹刑》 。 在之后的历史上 , 几乎每朝每代都会如此 , 因此诞生了《秦律》 , 《汉律》 , 《唐律疏仪》以及《大明律》等等!
一旦这个王朝灭亡 , 那么它的法律也会因此走上中终结 , 毕竟一个新的王朝是绝不会使用前朝律法的 , 唯独大清王朝的《大清律例》却不同以往 , 直到大清在1912年宣告灭亡之后 , 他仍然有一道法令在一直实行 , 这又是怎么回事呢?

清朝有项法令,其灭亡后依然在中国执行,直到72年才被废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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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有项法令,其灭亡后依然在中国执行,直到72年才被废除】满清入关之初 , 一切事物还未有安稳平定 , 所以朝廷暂时使用前朝的《大明律》 , 顺治登基之后才开始命人着手修订律法 , 这一修订就是将近一个世纪 。 直到乾隆之时 , 才正式命名为《大清律例》 , 在这部律法之中 , 对于封建王朝普遍的纳妾也有所规定 。 1912年 , 大清亡国 , 中华民国正式成立 , 一夫一妻制正式成为切实的法律规定 。 但是民国法律对于纳妾却没有明确的禁止!

清朝有项法令,其灭亡后依然在中国执行,直到72年才被废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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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由于在当时大部分人看来 , 妾是没有法律地位的 , 妾和妻根本不在一个法律层面上 , 纳妾根本不属于婚姻 , 所以到后来民国成立 , 但仍然有许多人会纳妾 , 许多军阀将领甚至会纳几十房妾 , 直到新中国成立之后 , 这种现象才逐渐消失!

清朝有项法令,其灭亡后依然在中国执行,直到72年才被废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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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仍然在英国统治之下的香港新界 , 却仍旧沿用着《大清律例》中关于纳妾的条文 , 毕竟当时有很多人家都有妾室 , 一旦明令禁止 , 那这些人的社会地位将会十分尴尬 。 但随着时代的发展 , 纳妾这种封建制度下的产物逐渐被抛弃 , 1972年 , 香港正式对婚姻关系进行了法律规定 , 《大清律例》彻底被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