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重庆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纳入医保报销,权威解答来了( 二 )


报销比例:在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集中带量采购药品报销比例为100%;非集中带量采购药品、检查检验项目费用报销比例为80%。在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比例为80%。
起付线:在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不设起付线,三级医疗机构起付线为880元/人·年(三级中医院为440元)。
报销限额:随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保人员及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二档人员:患有高血压或患有糖尿病的年报销限额为1400元/人·年,同时患有高血压和糖尿病的报销限额为2800元/人·年;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一档人员:患有高血压或患有糖尿病的年报销限额为1000元/人·年,同时患有高血压和糖尿病的报销限额为2000元/人·年。
Q
按项目付费和按人头付费能随意变更吗?
A
“两病”患者不管是选择了按项目付费还是按人头付费,都不能随意变更,原则上一年只能变更一次,变更后次年生效,这主要是由于按项目付费是按年度计算报销限额。
选择按人头付费的患者,其按人头付费定点治疗机构原则上一个自然年度内不做变更,确因居住地或工作地变化等客观原因需要调整的,也可变更其按人头付费定点机构,办理变更后次月生效。
Q
按项目付费的“两病”患者怎样才能在药店买药报销?
A
“两病”患者可凭医保定点互联网医院开具的电子处方,到能稳定供应集中带量采购药品且已联通电子处方流转平台的定点药店购药,按规定报销相关费用。
医保|重庆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纳入医保报销,权威解答来了】来源: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文/首席采访人员 黄宇 实习生 王旭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