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关键词阅读: 制度 财务 担保 控制 集团 内部
第十七条 担保业务的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一) 担保决策程序是否正确 , 是否存在越权批准行为 。
(二) 是否存在为本公司的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或者个人债务提供担保的现象 , 担保表决程序回避制度的执行情况 。
(三) 为集团外企业担保是否进行担保认定 , 对担保的风险进行评估 。
(四) 董事会秘书是否把担保事项及时对外进行公告 。
(五) 担保事项具体实施部门是否对担保事项进行跟踪管理并形成定期报告第十八条 监事会成员和内部审计人员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担保内部控制中的薄弱环节 , 应要求被检查单位纠正和完善 , 发现重大问题应写出书面检查报告 , 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汇报 , 以便及时采取措施 , 加以纠正和完善 。
第十九条 本办法经集团公司董事会批准后发布执行 , 集团公司财务中心负责制订、修改并解释 。
此前有关集团公司对控(参)股公司管理的规定 , 凡与本办法有抵触的 , 均依照本办法执行 。
第二十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 , 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 。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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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未知)
【傻大方】网址:/a/2021/0902/0024074371.html
标题:集团|天能集团财务内部控制制度担保( 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