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病|齐河县居民医疗保险高血压、糖尿病(简称“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政策解答


“两病”门诊用药保障范围是什么?
参加德州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经一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诊断,明确患有“两病”确需采取药物治疗的患者,在协议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降血压、降血糖药品费用由医保统筹基金支付。
“两病”办理流程是什么?
(1)申请人提供近期住院病历或连续门诊病历、长期用药记录及相关检查化验报告到市内任何一家一级及以上协议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科填写《高血压糖尿病确认信息表》。
(2)定点医疗机构对申请资料按时审核。
(3)审核通过人员携带确认信息表到门诊用药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系统登记,登记当日即可享受待遇。
“两病”患者享受什么待遇?
两病|齐河县居民医疗保险高血压、糖尿病(简称“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政策解答】“两病”患者在二级及以下协议医疗机构购药,政策范围内药品费用,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为60%。单纯高血压、糖尿病(不使用胰岛素治疗的)和同时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的患者,医保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为300元、400元、600元,使用胰岛素治疗的糖尿病患者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