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性肿瘤|基本医保特殊病种门诊治疗新目录今起执行 新纳入十大类药品、四十多项检查项目

衢报传媒集团采访人员 林敏 通讯员 席文娟 叶鑫
今日起,我市开始执行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治疗新目录。近期,我市对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门诊诊疗目录进行了增补,涉及六种特殊病病种,包括10大类药品及40多项检查项目。
据悉,新增的特殊病病种分别为:恶性肿瘤,慢性肾功能衰竭的腹膜透析、血液透析,心脏术后的抗凝治疗,系统性红斑狼疮(有心、肺、肾、肝及神经系统并发症之一者),慢性乙型肝炎(活动性乙型肝炎)、乙型肝炎肝硬化、慢性丙型肝炎,糖尿病。
从新增的诊疗内容来看,慢性肾功能衰竭的腹膜透析增加的检查项目最多,达到13项,包括乙肝三系、心脏彩色多普勒超声、四肢血管彩色多普勒超声、胸片等。其次为系统性红斑狼疮,增加包括全腹部CT增强检查、胃十二指肠镜检查、胶囊肠镜检查等10项相关检查,以及肝脏治疗药(抗脂肪肝药)、肠道抗炎药2类药品。
“特殊病”通俗来说,就是不需住院但需要长期依靠药物维持病情稳定的慢性疾病。衢州市自2015年起施行特殊病门诊政策,目前,已涵盖13种病种,备案人数达11.6万人。
“经过特殊病审批后,参保人特殊病种门诊费用可以按住院统筹比例报销。”市医保局工作人员介绍,现有政策下,特殊病门诊对象在年度内无住院的,只设一次起付标准800元。此外,按照职工医保和城乡医保不同对象,分别在二三级不同定点医疗机构享受不同的报销比例。
以恶性肿瘤的治疗为例,参保人A为在职职工、恶性肿瘤特殊病门诊备案人员,每年全身抗真菌药需花费3万元,在此次调整之前,特殊病门诊范围未包含全身抗真菌药,该笔花费只能按照普通门诊报销,超过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部分无法报销。现在,若在三甲医院就诊可享受特殊门诊84%报销比例,报销后剩余部分将纳入大病保险及惠衢保的报销范围。
恶性肿瘤|基本医保特殊病种门诊治疗新目录今起执行 新纳入十大类药品、四十多项检查项目】 新目录执行后,可以进一步保障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特殊病门诊诊疗需求,特殊病群众的就医负担将得到一定程度缓解。下一步,市医保局将根据国家局、省局的要求以及参保群众的需求,对特殊病门诊诊疗范围进行动态调整,切实减轻参保群众的医疗费用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