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障局|盐城市医疗保障局转发关于《江苏省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及参保人员失信行为惩戒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医疗保障局、市医疗保障局大丰分局、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现将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印发的《江苏省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及参保人员失信行为惩戒办法》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盐城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1月7日
医疗保障局|盐城市医疗保障局转发关于《江苏省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及参保人员失信行为惩戒办法》的通知】 盐城市医疗保障局转发关于《江苏省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及参保人员失信行为惩戒办法》的通知